各街道(局),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按照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及长沙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长沙市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等要求,为组织好我区相关企业认真开展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成立满一年及以上,商事注册登记在我区,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的居民企业。

(二)2023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今年高企资格有效期满,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重新认定的企业如有更名及重大变化事项、异地整体迁移等情形,须在认定申请前完成相关变更程序。

一、申报时间

2026年,我区高企申报工作分两批次进行。第一批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25日(星期四),第二批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10日(星期四)。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报送

(一)企业自评

企业对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规定的相关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和本通知要求编写完成高企认定申报资料。

(二)注册登记

企业登录“湖南省政务服务网”“湘易办”“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服务专区,按操作流程进行注册登记(网址:https://zwfw-new.hunan.gov.cn/)(已注册湖南政务服务网账号的企业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用户需在湖南政务服务网先行注册)。

(三)材料提交与留存

企业完成注册后,选择“高企创新政策扶持”一件事进行办理,在线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证明材料,检查无误后于申报截止日期前网上提交至长沙市科技局。企业须自行留存全套纸质申报资料,保存期限须5年以上,以核备查,并上交一份完整申报资料PDF版至我区科技局创新发展科指定邮箱:furongkjj@163.com(必须在邮件主题处备注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全称)。申报资料中涉密内容需做脱密处理。

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规范管理,请申报企业如实填写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表》(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综合信息表》(附件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基本情况表》(附件6),并将附件2、5、6的word版电子档,以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furongkjj@163.com。

(四)审核推荐

申报企业须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各街道(局)配合区科技局做好辖区申报企业的现场核实和推荐工作,并于7月5日前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函》(附件2)盖章纸质件及电子版提交区科技局创新发展科。区科技局将商我区多部门后,统筹负责辖区内申报企业的审核推荐。

三、有关要求

(一)街道(局)相关要求

各街道(局)要高度重视,积极协助开展宣传发动、政策培训、专业技术宣讲,积极引导企业充分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扎实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咨询答疑等工作;积极引导符合条件企业在提出高企认定申请的同时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切实做好高企申报的现场核实,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认真组织好辖区内高企认定申报工作,进一步提高申报质量。

(二)企业相关要求

企业应诚信申报,对申报材料以及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认定管理过程中若发现企业提供虚假信息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并通报相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后续的服务与管理,企业需指派一名专业人员备注好申报企业名称加入芙蓉区高企QQ交流群:440125958。

(三)中介机构相关要求

1.信息查询。企业聘用中介机构,应查询其相关资质和近三年是否有不良记录等情况,确保所聘用的中介机构符合条件。查询会计师事务所,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s://www.cicpa.org.cn/),点击“行业管理信息查询”—“公共查询”—“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查询”,输入机构名称。查询税务师事务所,登录“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https://www.cctaa.cn/),点击“信息服务平台”—“行业管理”—“税务师事务所查询”,输入机构名称。同时,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应出具书面承诺(附件3)。

2.中介机构纪律。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须符合《工作指引》中规定的中介机构条件,严格按照《认定办法》规定的相关财务指标,据实出具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对企业的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及相关编制说明发表明确的意见。

对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弄虚作假的中介机构,实行追溯倒查,按照《工作指引》相关规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高企认定相关工作。省认定办将加大对中介机构配合财务造假行为的打击力度。财政部门将按规定将业务报告数量明显超出服务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列为年度重点检查对象。对检查发现的未按执业准则、规则出具的审计报告不予采用,对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按规定进行处理处罚,造成损失的,由企业和中介机构自行承担。

3.区科技局未授权、委托或认定任何单位、社会组织或机构作为高企申报代理代办机构。各申报企业应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任何单位或个人给出的各种承诺,避免合法权益受损。

四、咨询联系方式

(一)省认定办

省科技厅成果转化处                  0731-88988818

省财政厅税政法规处                 0731-85165043

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               0731-85579162

省火炬创业中心     0731-88988749 0731-88988755

省政务服务网技术服务 0731-82214464

高企申报平台技术服务18513580353

(二)市科技局

长沙生产力促进                      0731-82843339

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处0731-88666993

(三)区科技局

创新发展科0731-84683300

(四)各街道(局)咨询电话

详见附件4

附件:

1.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清单和要求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表

3.中介机构承诺书

4.各街道(局)咨询电话

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综合信息表

6.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基本情况表

长沙市芙蓉区科学技术局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