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科技局,国家级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各有关单位:

2026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已开始,现将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6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附件1,http://kjt.shandong.gov.cn/art/2026/6/8/art_13360_10325638.html)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充分挖掘本辖区、单位的优秀科技成果,严格按照提名程序和要求指导做好2026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被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被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以及以下具体条件:

(一)科学技术青年奖人选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应是山东省内注册或登记的单位。

(二)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公开发表满2年(2024年1月1日前),每位完成人必须是代表性论文或专著的作者;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满2年(2024年1月1日前),并提供应用情况和效益佐证材料。

(三)提名项目所列论文、专著应在国内为主完成,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国内单位,知识产权归国内所有。在提名材料中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完成整体验收。

(四)被提名者所使用的成果应为非涉密成果且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相关内容不得涉密。代表性论文(专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主编或副主编)、代表性知识产权完成人未列入项目完成人的,以及论文署名第一位的单位、知识产权的权利人中所列的完成单位未列入项目完成单位的,必须征得本人或单位同意,并将有关知情同意不参与报奖证明材料存档备查。

(五)同一候选人或同一技术内容不得被重复提名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上年度省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奖者,不得被提名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已获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成果科技创新内容不得再次被提名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六)已获得或者正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或部级科学技术奖的成果不得再次被提名省科学技术奖。

(七)上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前3完成人,不能作为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的前3完成人。

(八)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项目连续2年参加评审未获奖的,不得被提名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九)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项目中仅从事组织领导、行政管理或者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的候选者。

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应积极协助和认真指导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单位的提名书填写、单位公示、科研诚信审核等工作。获得专家提名的项目(个人),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各单位要指导做好专家提名申请工作。

2.被提名项目完成单位需提供本单位项目完成人的政治、品行、水平、作风、廉洁等事项的审核情况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

3.各申报单位应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申报准备工作,通过所在区市科技主管部门于2026年6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市科技局,专用项目以光盘形式报送。逾期不再受理,我单位将在省厅给定限额内择优推荐。

4.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对提名项目进行论证,获得提名项目将通过威海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公示。受市级提名推荐名额限制,鼓励多渠道提名申报(专家提名或其他单位提名)。专家提名项目不参与市科技局组织的论证,但提名书需报送市科技局备案,市科技局将协助做好各提名项目的形式审查和指导工作。

5.请在《2026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南》中选择提名书进行填报,提名书中不得填写涉密内容。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胡茂华、张洁,0631-5813924

电子邮箱:kjjfgk@wh.shandong.cn

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80-2号市科技局429房间

附件:

1.《关于2026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威海市提名2026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信息统计表.xlsx

威海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