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经信局、数据管理部门,高新区管委会:

为全面落实《关于培育数据流通服务机构 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意见》(国数政策〔2026〕6号)要求,以“十五五”规划开局起步为契机,加快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深入实施“人工智能+制造”行动,持续深化产业数据价值化工作,培育壮大数据要素市场主体,根据《关于推进浙江数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制高办〔2024〕21号)的目标任务,组织开展2026年浙江数商和优秀案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实施浙江数商培育工程,做强浙江数商群体,提升数商发展能力,打造浙江数商品牌。2026年度,选树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领军型浙江数商”10家,在细分领域有影响力的“成长型浙江数商”50家,优秀案例100个。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浙江数商,是指在浙江省内注册登记,以数据作为业务活动的主要对象或主要生产原料,促进数据要素价值实现的经济主体。申报单位须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二)浙江数商

1.申报“领军型浙江数商”的企业须至少开展两类重点业务,并已开展高质量数据集建设。重点支持浙江数商从事数据技术服务、数据产品开发、数据流通服务、数据安全服务、数据平台运营服务等五类重点业务,详见《关于推进浙江数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申报“成长型浙江数商”的企业须专精某一类重点业务,且营业收入呈明显增长趋势。

(三)优秀案例

1.案例须聚焦产业数据价值化实践,在某一类重点业务领域中取得关键突破或重要成效,突出创新性、实效性和示范推广价值。

2.案例须为2024年1月1日以来,由申报单位自主建设或牵头实施、已落地并取得实效的项目,要求项目权属清晰、无知识产权争议。原则上申报即视为申报单位自愿公开分享相关内容;涉及商业机密或不宜公开的,须另行说明。

三、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企业登录浙江省企业之家网(浙江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从首页(https://zj87.jxt.zj.gov.cn/)“浙企办事”栏目进入“2026年浙江数商申报”或“2026年浙江数商案例申报”,在线填报浙江数商申报书并上传佐证材料(见附件1、2),或在线填报浙江数商案例申报书(见附件3)。申报系统开通时间为2026年6月4日12:00至6月25日24:00,之后申报系统申报功能将自动关闭。每家单位可最多申报3个案例。

(二)地方审核。请各县(市、区)经信部门会同数据管理部门组织辖区内企业进行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择优推荐,截止时间为7月2日。请各设区市经信部门会同数据管理部门对县(市、区)推荐的企业和案例进行复审并择优推荐(需上传联合签章文件),截止时间为7月14日。

(三)专家评审。省经信厅会同省数据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结果经公示后公布。

四、其他事项

1.获评“成长型浙江数商”的企业满足“领军型浙江数商”申报条件,可申报“领军型浙江数商”;获评后,其“成长型浙江数商”自动予以撤销。

2.鼓励企业同时参与“2026年浙江数商申报”“2026年浙江数商案例申报”。浙江数商申报表中填报的案例,仅用于浙江数商申报,不纳入优秀案例征集范围。获评2025年浙江数商优秀案例的无需重复申报,详见《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5年浙江数商优秀案例名单的通知》(浙经信设施便函〔2026〕1号)。

3.请各设区市经信部门汇总辖区内浙江数商工作的责任人(用于开通申报系统审核人员账号,见附件4),并于6月4日前发至邮箱zjdedata@126.com。

4.请各地经信部门与数据管理部门加强协作,共同组织好申报。鼓励结合数据要素重点工作,择优推荐企业或案例。

省经信厅联系人:汪越13750802426(浙政钉同号)、张菊芳15158173182(浙政钉同号)、祝健0571-87056456。

省数据局联系人:王宏宇0571-81052170、王沁怡0571-81051510。

技术支持:高老师0571-87113551。

附件:1.浙江数商申报书

      2.2026年浙江数商申报资料清单

      3.浙江数商案例申报表

      4.浙江数商工作经信责任人(审核人员)清单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数据局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