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开展中华老字号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山东省商务厅会同相关部门,对商务部认定的山东省内91家“中华老字号”企业进行了复核,经企业申报、地市审核、材料审查、专家评审等环节,形成了复核结果建议,现予公示。

公示日期:2026年9月3日—9月23日

公示电话:0531-51763459

电子邮箱:fmsmc@shandong.cn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提出(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对于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

附件:《山东省“中华老字号”复核情况建议表》.docx

山东省商务厅

2026年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