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函》要求,我厅于2026年4月-6月开展了2025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工作。

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限为2026年6月11日—2026年6月17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0451-82646939

附件:黑龙江省2025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6月10日

附件:黑龙江省2025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