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为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下达设立或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国务院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下达设立的,并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有关部门共同申报并组织的项目。市级标准化试点项目为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的项目。

(二)申请项目按有关试点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要求完成建设并通过总结审核(注: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相关工作要求,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类项目补助申报条件从“考核评估通过后”变更为“经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总结审核后”)。

(三)已获得本市市级财政经费支持的,不再予以补助。

(四)标准化试点活动补助应由承担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且通过总结审核的项目承担单位申请,申请单位应为独立法人单位。外商投资企业具有同等申请资格。行政机关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申请资格。

(五)申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申请资格:

1.近两年内因标准和质量问题被执法部门查处或正在接受调查;

2.申请材料弄虚作假;

3.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往年曾获得补助但未履行经费使用协议。

事项描述

(一)国家对标准化试点补助资金有明确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二)国家对标准化试点补助资金无明确规定的,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给予补助资金20万元。

(三)市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给予补助资金15万元。

(四)京津冀区域协同试点活动在相应档次上增加补助资金10万元。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标准化试点项目申请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2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试点项目立项文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3

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达试点项目立项文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4

国家级试点项目提供最终审核材料;市级试点项目提供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考核评估合格文件或专家考核评估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5

按实际情况提供试点项目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申报时间

2026-05-27至2026-06-3023:59:59

办理程序

1.申请单位登录北京市标准化管理信息平台(http://bzh.scjgj.beijing.gov.cn)或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专区(https://zhengce.beijing.gov.cn)在线填写申请表并上传相关附件。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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