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部署,扎实推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破解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突出问题,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联合自治区发改委、公安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共6部门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8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启动为期三年的工程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共分为行动方向、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共九条。其主要内容为:
(一)总体行动方向。《实施方案》明确了三年行动核心目标:聚焦工程质量薄弱环节,健全工程质量闭环管理体系,层层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质量管控。全面推行项目全流程信息化监管、“工程质量+管护”保险模式,培育一批质量管控标杆项目,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田工程质量管控广西模式,推动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实现整体跃升。
(二)全面压实各级各方质量责任。细化农业农村、发改、公安、财政、自然资源、水利六部门分工,构建多部门协同监管格局。明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法定职责,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定为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建立参建单位“黑名单”和信用降级机制。畅通群众意见收集和问题反馈渠道,鼓励村集体、经营主体、农户参与项目选址、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监督。按照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实行终身追责,要求施工、完工阶段永久性质量责任公示牌设置率达到100%。
(三)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质量管控。从前期储备到后期管护九大环节作出刚性规范。要求县级项目储备规模满足未来三年建设需求、明确设计修改时限、评审流程与变更审批权限、推行样板工程、“三检”+“联检”、隐蔽工程举牌验收制度。同时,从严管控地力提升、监理履职、竣工验收等关键工作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提出要求,明确2028年底实现“工程质量+管护”保险全覆盖。
(四)持续提升综合监督效能。一方面加快完善制度体系,配套出台项目责任制、监理管理办法、施工验收规程等系列文件,推动监管工作标准化。另一方面压实各级检查责任,明确项目法人、县级、市级常态化现场检查频次。严格财政资金管理,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资金。加大招投标监管力度,运用大数据等手段排查违规行为,严厉整治围标串标、违法分包、资质挂靠等乱象。
(五)深化信息化智慧监管应用。依托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整合“农田建设随手拍”“田长巡”APP、无人机、卫星遥感等技术,对各环节实施动态监控。明确2027年底前,全区有建设任务的县区全面实现高标准农田信息化监管。
(六)深入开展质量与风腐问题整治。建立多部门联合整治机制,重点排查工程质量不达标、资金使用违规、权力寻租等突出问题,实行逐项整改、销号管理。
(七)保障措施。落实分级负责制,强化部门协同,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将工程质量与年度建设任务分配挂钩,对履职不力、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对违规参建单位依法处罚、列入黑名单。及时提炼推广各地好经验、好做法,加大正面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良好氛围。
《实施方案》立足广西高标准农田建设实际,补齐质量监管制度短板,构建起全链条、全主体、全流程的质量管控体系。方案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秩序、夯实工程质量、管好财政资金、完善长效管护,持续发挥高标准农田在保障粮食安全中的基础作用,为全区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支撑。
相关文件: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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