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做好矿产资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5〕158号)等相关规定,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完成了《天津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时间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等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并请注明反馈者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二、电子邮件地址:sghhzrzyjdkc@tj.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天津市矿产资源规划(2026—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意见”字样。

三、来信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质矿产处,邮编:300042。请在信封上注明“天津市矿产资源规划(2026—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意见函”字样。

四、联系电话:022-63083229(工作日8:30—18:00)传真:022-63083231。

五、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至2026年6月26日。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天津市矿产资源规划(2026—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局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