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商务、发展和改革、民政、财政、市场监管部门:

为贯彻党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提质增效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商消费函〔2025〕697号)、山东省商务厅等5部门《山东省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地方自主品类补贴实施方案》(鲁商务字〔2026〕46号)工作要求,市商务局等5部门制定了《日照市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地方自主品类补贴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日照市商务局

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照市民政局

日照市财政局

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日照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地方自主品类补贴实施细则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26年优化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给予地方更多自主空间。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提质增效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商消费函〔2025〕697号)、山东省商务厅等5部门《山东省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地方自主品类补贴实施方案》(鲁商务字〔2026〕46号)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作用,用足用好地方自主空间,进一步提升我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质效,在全市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自主品类补贴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实施时间

自主品类补贴自2026年6月18日起实施,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

二、补贴品类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品类。扫地机器人(含洗地机)、助行类外骨骼机器人、智能马桶、吸油烟机、家用燃气灶(含集成灶)、净水器、洗碗机、助听器。

(二)补贴标准。个人消费者在日照市内购买上述补贴品类产品,按扣除各环节优惠后的最终销售价格15%给予补贴;每人每个品类限补1件,单件补贴最高不超过1500元,补贴产品收货地须为日照市行政区域内。

(三)商品要求。补贴商品须具备13位国标商品编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并附完整合格证明;涉及能效、水效标识的品类,须为中国能效/水效1级,且已在中国能效(水效)标识网完成备案。

三、组织实施

遵循“省级统筹、市县落实、市场运作、公开透明”原则,采用“定额比例+上限控制”补贴模式,构建“企业自愿参与、消费者便捷申领、部门协同监管”工作机制。

(一)平台建设与数据管理。按照全省统一安排,按时完成以旧换新信息平台升级建设和与省、商务部中央平台联通测试,新增8个自主品类补贴功能,满足补贴资格申请受理、发放使用、终端核销、订单审核、监督管理、数据对接等一站式全流程服务需要。建立企业库、商品库,按时完成企业库、商品库备案数据报送。政策实施前,配合省平台做好向中央平台报送企业库、商品信息库工作及中央平台与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信息比对工作;政策实施期间,按T+1全量推送商家、商品、消费者、销售4类27项数据,实现全程可追溯、可监测、可预警。

(二)企业准入与动态管理。按照属地实施原则,组织开展自主品类以旧换新补贴工作,明确经营主体参与资格,公开征集确定政策参与经营主体。政策参与经营主体须做好补贴产品销售价格备案,公开承诺最终售价不高于备案价,并在经营场所显著标注初始销售价格、优惠额、补贴额、成交价;须严格执行商品交易发票制度,发票抬头与申领人一致。要动态公布并调整参与企业名单,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活动参与资格。

(三)补贴资格申领。消费者可通过以下方式申领补贴资格:

1. “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申领。消费者登录“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或电脑端)“高效办成一件事”特色专区,进入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申请“一件事”模块,选择“日照市”后,申领相应补贴资格。

2. 云闪付APP申领。消费者通过云闪付APP搜索“鲁换新”小程序,定位“日照市”,进入“地方自主品类补贴专区”,填写实名信息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申领相应补贴资格。

(四)补贴资格使用。消费者可根据购买商品的种类领取相应补贴资格,每位消费者最多可获得8个品类的补贴资格券。补贴资格券当日有效,若未使用,过期失效后可再次领取,活动期内每类资格券最多可领取5次,每类商品最多可使用1张。补贴资格券领取后,消费者可在日照市政策参与主体范围内,自愿选择购买政策适用商品,出示补贴资格券,享受支付立减优惠。

(五)补贴资金审核兑付。地方自主实施品类补贴采取消费者支付立减的方式,由政策参与主体先行垫付相关补贴资金。政策实施期间,政策参与主体负责汇总订单等相关资料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至我市服务平台,申请补贴资金兑付。建立“平台初审、县区复审、市级终审、省级抽审”四级审核机制,重点核查消费者资格、交易真实性、产品合规性、补贴标准执行及材料完整性。市级完成终审后,按流程拨付补贴资金,确定无误后及时兑付补贴资金,减轻以旧换新政策参与主体垫资压力。消费者在购买补贴商品后退货的,政策参与主体应按照消费者立减后的实付金额以“原路返回”的方式进行退款。退货时,政策参与主体已收到补贴款的,须按照要求将所退商品的补贴款退还至政府指定资金账户。

(六)支持线下实体零售发展。鼓励家电、数码企业、电商平台与品牌专卖店深度合作,打造“生产+经营+门店”联动模式。鼓励线下门店升级为“服务体验+商品供给”综合场景,挖掘实体零售潜力,推动门店从“商品销售”向“服务体验+商品供给”转型。支持经营主体推出以旧换新专项套餐,联动金融机构提供低息分期、零首付服务,降低换新门槛。督促专卖店建立旧品回收台账,规范分类处置与循环利用,培育绿色消费生态。

(五)保障农村居民享受补贴政策。要通过增加农村地区线下经营主体、引导线上渠道向农村地区下沉等方式,保障好农村地区居民参与补贴政策。支持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乡镇商贸中心等县域商业多元主体参与自主品类补贴政策。鼓励大型商超、品牌专卖店、专业店等下沉农村市场的经营主体,采取流动“大篷车”下乡、“乡村团购”、农村市集、现场展销等方式将销售服务延伸至农村偏远地区,并为农村群众提供送新、安装、收旧等“一站式”便捷服务。

四、风险防控

(一)筑牢技术防线,强化全流程智能核验。依托信息化手段,构建事前预警、事中监测、事后追溯的全链条风控体系,全面提升平台预测分析、数据自动比对校验、多维度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健全完善企业库、商品库、产品S/N码库,实现中央、省、市三级数据实时交叉核验;对接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中国能效(水效)标识网,严格校验产品合规性和能效/水效等级。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精准识别并拦截不合规产品、虚假交易、一机多卖、退货不退补、非营业时间异常订单等违规情形。建立风险快速处置机制,全周期防范虚假交易、骗补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压实资金管控,严堵骗补套补漏洞。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建立核销监测、动态调度机制,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及时足额兑付,对不同品目商品的补助资金要严格按照规定资金来源列支。统筹用好中央及省市配套资金,超出中央和省配套资金的部分,以及未按规定渠道列支部分,由我市自行解决。统一规范企业准入、资格申领、补贴申报、资金兑付的材料清单与办理流程,明确分级审核标准,从源头防范资金风险。科学制定资金拨付计划,按月均衡调度,保障跨周期平稳衔接;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可实行预拨、滚动拨付,缓解企业垫资压力,同时强化资金流向跟踪,严防截留挪用、虚报冒领、骗补套补行为。

(三)规范市场秩序,强化全环节合规监管。严格执行市场规则,严禁地方保护、囤货套利、旧品翻新、以次充好等违规行为。加强物流配送全流程监管,重点排查异常收货地址、短期内集中收货、跨区域异常流转等情形,发现违规线索立即核查处置。聚焦产品质量、价格合规、宣传规范,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公平透明、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保障补贴政策合规落地。

五、保障措施

各区县、功能区各有关部门要将自主品类补贴作为提振消费行动的重点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实施细则,压实层级责任。要加大宣传引导,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政策解读,提升群众知晓率和市场参与度。要严把审核关口,聚焦消费者申领资质、产品合规要件、实际交易凭证、补贴兑付标准等关键环节,组织全链条校验审核,确保每笔补贴业务全程可溯源、可复核。要科学把控工作节奏,建立补贴资金动态监测机制,保障补贴政策有序实施至年底。要优化政策实施环境,统筹整合财政、金融、物流、技术服务等资源,迭代升级补贴平台功能,开展配套促消费活动,筑牢补贴政策落地见效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