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省级各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浙江省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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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有关单位.doc(点击下载)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

浙江省委金融办

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

浙江海事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