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残联、市教育局,各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6〕72号,详见附件1)和市残联报送的资金分配计划与绩效目标,现将2026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153.85万元下达你们。具体资金用途、金额、科目和管理要求等详见附件1、2,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管理和资金的使用请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4〕27号)有关规定执行。请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

二、此次下达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区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请加强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详见附件3),科学合理确定区域和项目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

     2.资金分配表

     3.绩效目标表

广州市财政局

2026年6月9日

请下载: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