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3〕276号)、《山东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鲁科字〔2024〕145号)有关规定,现将山东省2026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工业和信息化部标准级孵化器项目)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7月6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书面材料上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联系电话和具体联系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书面材料上签署(不能打印)真实姓名、注明有效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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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山东省2026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工业和信息化部标准级孵化器项目)拟立项项目单位名单
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