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吉林省“森林四库”建设实施方案(2026—2030年)》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吉林省“森林四库”建设实施方案

(2026—2030年)

为充分发挥森林在维护生态安全、粮食安全和产业安全中的重要作用,高质量建设吉林省“森林四库”,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两山”理念为引领,立足我省丰富森林资源、重要生态区位、独特资源禀赋优势,坚持“三绿”并举、“四库”联动和更加注重提质兴业利民,聚焦“蓄水于山、摇钱于树、藏粮于林、固碳于木”,建设东北亚的生态“绿肺”和“水塔”,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构建吉林特色的“森林粮仓”和“绿色银行”,助力县域经济振兴,推进林草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相统一。到2030年,全省森林面积达到860万公顷,森林固土能力超过4亿吨、蓄水能力达到230亿立方米;林下经济产品产量达到80万吨以上、年均增长6%,林草行业全产业链产值达到3250亿元、年均增长6.5%;森林碳储量达到15亿吨以上,林草生态服务功能价值达到1.37万亿元/年。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国土绿化提质工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深入实施“三北”工程、“双重”工程、“山水”工程、幸福河湖建设、西部生态综合治理、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等重大工程,努力扩充绿色资源总量,不断厚植吉林绿色本底。到2030年,全省完成国土绿化任务1000万亩。持续巩固通道绿化成果,完善和提升城市绿地1500万平方米,每年完成村屯绿化美化800个。

(二)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加强长白山生态主体功能区建设,以恢复森林植被顶级生态群落和培育大径级材为重点,加快推进森林空间结构和树种结构调整,加强人工林改造和珍贵树种培育,努力提升森林质量,打造高保护价值森林。加强“三江”源头汇水区、干支流两岸及第一重山脊内的公益林保护,促进天然林休养生息,持续巩固长白山“三江水塔”。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加强疏林地补植补造,提升森林水源涵养能力,形成以林补水、林水互补良性循环。到2030年,完成森林质量精准提升500万亩,水源涵养林面积保持在1900万亩。

(三)实施防风固沙治理工程。聚焦松嫩平原、辽河平原黑土区核心区保护和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接续实施沙化土地一体化修复,因地制宜推广“两化”项目,探索西部集中垦造耕地工程与农田防护林建设协同推进,建设点、线、面相结合的防护体系,助力“千亿斤粮食”工程。到2030年,完成沙化土地治理50万亩,全省农田林网覆盖面积达到3200万亩以上。

(四)实施林产品多元供给工程。立足长白山“中药材基因库”独特优势,着力构建中国北方道地药材原产地核心区,打造200万亩规模化林下中药材种植基地,林下参种植面积稳定在100万亩以上,年产林下参700吨以上,集中建设林下参种质资源圃和10个种源基地。突出长白山红松资源的稀缺性和高附加值,建设4000万亩红松籽采集基地,红松籽年产量突破4.5万吨。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加快蓝莓、榛子、文冠果、沙棘等特色林果扩面提质。大力发展汪清黑木耳、龙井松茸、和龙桑黄、长白灵芝等区域特色森林菌菜,发挥知名品牌优势,带动全产业链增值。优化林特经济动物养殖基地布局,集中打造长白山梅花鹿、长白山林蛙、长白山椴树蜜等长白山区域标志性产品。到2030年,全省林下经济产品产量突破80万吨。

(五)实施产业壮大提升工程。聚焦长白山人参、红松籽、林蛙、桑黄、椴树蜜、二氢槲皮素等林特产品加工,强化科技赋能,优化产品结构,加强链主培育,提升集聚效应,巩固提升行业领先地位。发挥长白山优质天然矿泉水优势,深挖自然馈赠赋予的本源价值,强化产品创新,塑造高端品牌,加快产能扩张,做大做强矿泉水饮品产业。支持木材加工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更新、产品升级和品牌营销,纵深开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推动传统木材加工产业重焕生机。依托各类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和周边区域以及各类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自然资源,推进自然保护地管理与旅游开发职权分离,创新森林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新机制,深度融入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及G331、G334风光走廊建设,着力打造一批生态旅游知名品牌,加速发展林文旅融合新业态。到2030年,全省林特产品加工销售突破1200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为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六)实施森林生态系统固碳增汇工程。结合林草湿荒调查监测,做好国土绿化空间标注工作,严格在国土绿化空间内开展造林种草,努力增加森林植被面积。加快低质低效林改造和成过熟林更新,加强对以中幼林抚育为主的森林经营,强化森林培育管理,持续增强固碳能力。稳妥推进林草碳汇试点建设,指导各类经营主体依据国家核证自愿减排相关方法学,参与碳汇林建设和碳汇项目开发。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不断增强全社会节能降碳意识和能力。到2030年,全省森林生态系统碳储量达到15亿吨以上,碳汇能力持续巩固提升。

(七)实施林草资源保护能力提升工程。严格落实林地用途管制制度,对征占用林地实施总量控制、定额管理。依法规范森林采伐限额管理,逐步停止重点区域森林皆伐,确保用材林消耗量低于生长量。全面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深入开展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实施濒危衰弱古树名木抢救复壮,开展古树后备资源培育,建立健全古树名木数据库和管护责任体系。推进《吉林省森林管理条例》等法规制修订,加大林草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林草资源违法行为。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统筹遥感影像数据在林草领域协同共享,提升林草数智化管理能力。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预警监测体系、队伍和装备能力、林火阻隔系统建设,加快构建功能完备的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体系,巩固全国森林防火标杆地位。完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和防治减灾体系,全力抓好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日本松干蚧、森林草原鼠虫害等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建设重点区域“人兽冲突”监测预警体系。到2030年,全省古树名木建档率达到100%,管护责任落实率达到100%。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005‰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不高于4.5‰,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内。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支持。制定退化林修复技术细则,明确标准,精准修复,提升质量。修订森林经营、抚育等技术标准,优化林下发展空间,释放林地生产力。出台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林下经济发展指南,健全准入决策机制。强化道路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保障,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林草产业发展设施用地纳入“林业直服用地”审批管理。指导各地高质量谋划储备项目,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加强对林草生态修复、产业创新、品牌建设、产品营销和林下经济必要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保障。推动林业共享惠农政策,林下经济产品就近初加工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将林下经济作物有序纳入农业保险范围。

(二)强化改革创新。全面深化国有林场林区改革,探索建立国有林场开展经营活动的政策机制和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强化国有森工企业龙头引领作用,推进林场林区转型发展。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确权、登记、评估、收储、流转、融资等工作,鼓励头部企业参与集体林经营,因地制宜开展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打造绿色发展新增长点和联农带农新结合点。

(三)强化试点建设。坚持“小切口破题、大纵深发力”,重点围绕森林科学经营、集体林股份经营、林下空间立体开发和复合利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林业“标准地”建设等方面开展试点,突出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边境村、边境林场倾斜,探索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打造一批林草高质量发展的试验示范平台和政策创新平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切实解决政策“最后一公里”落实落地问题。

(四)强化要素集聚。聚焦“人、地、钱、技、制”等各方面要素投入,探索林区育人引人留人机制,稳定国土绿化空间,保障产业发展空间。按照“耕地保护空间和国土绿化空间进出平衡”原则,实行异地更新还林,推动解决人参种植用地问题。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林业领域信贷支持力度,推进林权、经营权、收益权抵押融资。发挥林草产业科技创新联盟作用,加快关键技术攻关和林业标准体系建设,强化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建设林产品溯源体系。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要素集成、稳定投资预期,吸引更多资本“进山入林”投资林草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

(五)强化品牌建设。突出人参、红松籽、梅花鹿、林蛙、矿泉水、蓝莓等吉林优势林特产品,打造地方公共品牌,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积极培育“流量经济”,有效对接粤港澳、长三角等发达地区和国际市场,统筹开展新品发布、专场推介等宣传活动,深度挖掘产品、品牌文化内涵与核心价值,讲好品牌故事,擦亮“吉字号”名片,扩大长白山林特产品知名度与市场竞争力。

(六)强化协调推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强化规划指导、项目谋划、要素保障和政策支持,重点难点问题纳入林长制督查督办,推进“森林四库”建设任务落实。完善林草产业统计机制,开展综合效益监测,加强建设成果评估。鼓励基层积极探索创新,充分挖掘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优化政策措施,做好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