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职称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省2026年度工程系列自然资源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范围及申报方式
(一)评审条件:贵州省工程系列自然资源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严格执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19号)要求。
(二)评审范围:省直企事业单位、不具备评审条件的市(州)企事业单位以及参加社会化评审的民营企业申报测绘测量、自然资源管理类和地质勘查专业的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采取“以考代评”方式评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申报方式:2026年度职称申报评审继续依托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职称评审子系统开展(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rcrs.gzsrs.cn:9999/),系统2026年7月1日起可登录填写信息。
二、申报评审时间安排
(一)申报评审时间按照省人社厅下发的《贵州省2026年职称评审工作计划》执行(见附件1)。
(二)请申报人确认本人填写完成的申报系列、专业、层级、评审类型、申报类别等信息无误后点击“预约申报”,到规定时间系统会自动提交,或按照《贵州省2026年职称评审工作计划》规定时间申报。
(三)申报时间截止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启动审核及公示工作,严格按照《贵州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规则(试行)》(黔人社通〔2023〕50号)要求,认真审查申报材料,对填报错误、被系统“学术风险预警”提示(以下简称“风险提示”)、其他不符合申报要求问题的,在系统相应板块填写审查意见,并指导申报人进行补正。确保进入公示、推荐环节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完整、合规,确保补正后的申报材料不存在风险提示,或被风险提示但已进行风险排除,不影响推荐。用人单位应在个人申报截止时间后12日内在职称系统中完成申报人推荐。
(四)各流转单位收到申报评审材料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往下一环节推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推送,导致申报人材料不能及时送评的,责任由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推送的单位承担。
(五)根据《关于重新核定我省职称评审费的通知》(黔价行事字〔1998〕196号),高级职称评审每人每次收费350元。职称评审费通过职称系统统一交纳。省自然资源厅确认接收申报人职称申报材料后,系统生成交费二维码,申报人在规定时限内扫码交费后将收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送的开具非税票据短信,可按短信通知自行下载非税票据。申报人未在规定时间交费的,视作放弃申报。
三、有关政策要求
(一)用人单位结合用人需求,根据职称评审结果合理使用专业技术人才,实现职称评审结果与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和晋升等用人制度的衔接,应统筹考虑人才队伍建设、学科发展、引进人才需要等方面的情况,确定具体推荐办法和人数。事业单位推荐申报高级职称的人数,应在本单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空岗的1:3比例范围内,单位无空岗的,不可推荐申报参评。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申报职称,不受岗位空岗范围限制。事业单位(身份)人员申报工程系列高级职称,须由单位出具本单位正高、副高专业技术岗位空岗情况表(附件2),并上传最新的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备案汇总表,以上材料由单位审查完成公示时统一上传。
(二)正高级工程师申报实行代表性学术成果送审制。申报正高级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提交的学术成果中选择1篇论文、著作、译著、技术手册、培训教材、专项报告等作为代表性学术成果,经政策性审查合格并符合送评条件的,评审委员会将申报人的代表性学术成果送不少于2名相关专业专家进行盲评,盲评意见作为评审委员会评审时对申报人学术水平评价的重要依据。送评的代表性学术成果需隐去作者姓名及单位等有关信息后,形成Word格式电子版统一命名为“姓名—代表性学术成果—申报专业—标题”于2026年9月25日17:00前发送至42138361@qq.com邮箱,未按时发送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在政策性审查中,需要退回申报人补充材料的,申报人应在线上补充材料截止时间前按照审查意见一次性补充完善,之后不再接收补充材料。
四、其他事项
(一)各用人单位、申报人在申报评审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单位公示、申报人和推荐单位承诺制度,未按要求公示和签署承诺书的申报人和单位,其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各用人单位要对申报材料(含政策性审查中的补充材料)真实性、合规性严格审核。申报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属实的,政策性审查通过的取消参评资格,评审通过的取消任职资格,从弄虚作假行为认定之日起记入系统诚信档案库,认定之日后的3个职称评审年度内不得申报职称。单位未尽审核职责,帮助申报人弄虚作假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专业技术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评。
(三)申报正高、副高级任职资格人员及相关人员(转评、破格人员)需要到指定地点参加答辩。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相关评审条件、职称政策、问题解答和操作指南等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贴近贵州需要服务人才成长—贵州职称一站式办理”专题栏汇总发布。
(五)申报人可在系统“申报信息”模块中查阅本“工作提示”,其他本提示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贵州省工程系列2026年职称评审工作计划.doc
2.申报单位正高、副高专业技术岗位空岗情况表.doc
3.申报材料上传清单及要求.doc
4.工程系列自然资源类职称评审专业分类表.doc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