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局、长白山管委会教育科技局,梅河口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速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加快构建体现吉林特色“2266”现代化产业体系,全力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进一步拓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人才交流通道,现组织2026年“产业教授”申报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产业教授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奉献,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心关注教育事业、人才培养和科技成果转化。
2.在重点产业领域相关企业工作5年以上,具备技术创新能力或企业管理能力。重点产业领域:农业和农产品加工、旅游、汽车及零部件、银发经济、新能源、新装备、新医药、新一代光电信息、石化、冶金建材、新材料、人工智能、氢能与新型储能、生物制造、低空经济、轻工纺织。
3.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企业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具有副高级技术职称;行业内有显著影响力的企业人才。
4.选派后须在“产业教授”岗位工作两年,每年为选派的高校院所开展讲座(课程)、指导学生实习累计不少于30学时。
(二)“产业教授”申报人所在企业
1.企业需成立3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重视研发投入,具有提供与高校院所共建研发平台配套经费投入能力,能为“产业教授”派驻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学生提供实习岗位、就业机会;
2.优先支持上市企业、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及设有企业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科学家工作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或工程研究中心等平台的优秀企业推荐“产业教授”;
3.鼓励与支持科技人员到高校院所兼任“产业教授”。
(三)“产业教授”合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1.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2.能为派驻的“产业教授”提供教学安排,推荐学生到“产业教授”所在企业实习、就业;
3.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课程设置、教学改革等方面能充分参考产业发展需求和企业的相关意见建议。
注:具体申报条件及待遇详见《吉林省“产业教授”助力教育科技人才产业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吉科发人才〔2025〕27号)。
二、申报评选程序
(一)符合选派条件的“产业教授”申报人已与所在企业和拟合作高校院所签订三方协议的(协议生效日期需在2026年7月31日以后),由三方共同填报《吉林省“产业教授”申报书》(附件1),与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一并报企业所在地市(州)科技部门审核推荐。
(二)企业所在地市(州)科技部门审核后,在《吉林省“产业教授”申报书》上盖章,汇总后出具推荐函,于7月31日前一并报送省科技厅。
(三)省科技厅组织专家依据“产业教授”相关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公示,择优确定2026年“产业教授”人选,并报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人社厅备案。
(四)省教育厅组织高等院校、省科技厅组织科研院所提出“产业教授”专业领域需求,并填写《吉林省“产业教授”需求表》(附件2),报省科技厅汇总后,由省科技厅、省工信厅向相关企业征集人才与高校院所对接,确定合作意向。
三、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纸质材料按序装订成册(科技局推荐公函可不装订),一式2份,与全部材料电子版(每人一个文件夹,命名为:xx市xx公司xx姓名2026产业教授)由市(州)科技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
联系人:省科技厅科技人才处耿坤0431-89634756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民康路522号234室
附件:1.吉林省“产业教授”申报书
2.吉林省“产业教授”需求申报表
3.吉林省“产业教授”合作协议(样本)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6月30日
初审:辛欣
复审:高俊兴
终审:刘宝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