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场监管局:

根据《江门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2026年江门老字号申报认定工作。为有序推进本次申报、审核、推荐等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及流程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同级文旅、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严格对照《江门老字号认定评价指标》,坚持优中选优、公平公正原则,全面摸排本地区历史底蕴深厚、经营管理规范、传承特色鲜明、创新发展能力突出的企业,择优组织申报并做好推荐工作。

(一)组织企业申报。

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广泛发动本地区有申报意愿、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指导企业编制《“江门老字号”申报书》,全程协助企业梳理佐证材料,确保申报资料完整、真实、规范。

(二)择优审核推荐。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初审、严格把关,经征求市场监管、税务、金融等部门意见后,完成择优遴选。请于8月31日前将正式推荐函、推荐企业汇总表、企业全套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版刻录光盘1张),通过现场递送或邮政寄送方式报送市商务局。

市属企业、中央、省驻江企业可通过所属一级集团(总公司),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出具书面意见后,直接向市商务局申报。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政策宣传解读。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加强跨部门协同联动,统筹推进本地区老字号申报认定各项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回应企业及群众咨询诉求,营造良好的申报氛围,确保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实事求是,严格开展审核把关。

本次江门老字号申报认定工作专业性、严肃性较强。各县(市、区)相关部门、申报企业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持公开透明、客观严谨的原则。审核环节重点核查企业资质、经营状况、品牌传承、合法合规等情况,坚决杜绝虚假申报、材料造假等行为。对提交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的申报企业,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本次参评资格,且不得参与下一批次江门老字号认定。

(三)优化服务,规范申报工作秩序。

本次江门老字号申报坚持自愿参与原则,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主管部门不指定、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开展有偿申报服务,建议企业自主筹备申报材料。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主动靠前服务,加强业务指导,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企业如有申报疑问,可通过各县(市、区)公布的电话联络咨询。

三、联系方式及地址

(一)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联系人:张雅瑜,联系电话:0750-3501895)、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联系人:吴建芬,联系电话:0750-3858295)、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韦欣妤,联系电话:0750-3168315)。

(二)材料寄送地址。

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10号八楼(市商务局市场建设管理科)。

附件1——“江门老字号”申报书.docx

附件2——江门老字号认定评价指标.docx

附件3——各县(市、区)推荐名单汇总表.wps

附件4——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咨询联络表.xlsx

江门市商务局              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