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试行“企业出题、政府答题”产业项目运行机制,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经研究,市科技局决定开展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方向及项目类别

(一)申报主体。企业为本次项目申报主体,高校、科研院所、其他事业单位等创新主体拟实施项目须联合企业申报。

(二)申报方向。聚焦全市“3+2+1”新型工业体系、“1+3+5+N”特色农业产业体系、“5+2+N”现代服务业体系等方面科技需求谋划实施项目,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三)项目类别。分为科技支撑项目、科技成果应用及产业化项目,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主持人登录系统申报项目时根据项目研究内容,填写项目类别。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申报方式。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项目主要采取无纸化申报方式,申报单位通过“贵州科技大脑”毕节市申报专区(原贵州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xmgl.kjt.guizhou.gov.cn)(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查看项目申报指南,进行网上申报。

(二)申报时间。2026年7月2日至2026年8月20日18:00。2026年7月3日9:00开放“管理系统”,申报人(申报单位)网上填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0日18:00;各县(自治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推荐提交截止时间为8月21日18:00。请申报人(申报单位)、推荐单位严格按规定时限进行填写、提交和推荐,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身份获取。未注册账号的申请人及承担单位,需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guizhou.gov.cn/)进行账号注册,并登录“管理系统”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使用账号的须核实更新基本信息,尤其是个人及单位等涉及申报条件的信息。

(二)申报人申报。申报人通过“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在线填写申报书,上传相关支撑材料。

(三)承担单位确认。申请人所在单位为承担单位,承担单位通过“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确认,选择归口审核单位进行推荐。

(四)归口单位初审核实。各县(自治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作为辖区企业申报的归口单位,负责初审核实申报材料,并提出初审意见,完成签章并上传至“管理系统”,通过“管理系统”将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推送至市科技局。

(五)审核论证。市科技局对归口单位推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由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按需开展(或委托开展)现场核查;未通过形式审查的,由市科技局通过“管理系统”一次性向申报人(申报单位)告知审查结果及具体理由,申报人(申报单位)可选择复审或补正材料。通过专家评审和现场核查的,市科技局按决策程序提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项目拟立项清单,视财政科技经费预算情况分批支持立项实施。

四、相关要求

(一)支持方式。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项目采取公开竞争、择优遴选的方式。

(二)实施周期。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三)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报单位须运行管理规范,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人才优势,有良好的研究条件和研发能力。

2.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须具有健全的内控制度、规范的会计核算制度和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将科研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能对科研项目经费进行单独核算,能确保科研项目经费专款专用。项目自筹经费与资助经费之比原则上不低于2:1。

3.多家单位联合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牵头单位须同参与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协议签署时间和约定各方责任、目标任务、经费分配,以及项目实施形成的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并将完整的合作协议(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复印件作为申报材料附件;鼓励联合统一战线“地域+领域”组团式帮扶单位(或个人)共同实施项目。

4.申报单位无不良记录。2025年以来曾发生安全生产、环境污染事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科研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申报本次项目。各申报单位须提交盖章承诺书作为申报材料附件。

(四)项目主持人要求

项目主持人须具有在所申报领域长时间研究的经历,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项目主持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的全职在职人员(申报时,项目主持人须提供有关佐证材料),企业项目主持人可适当放宽条件。项目主持人为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在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科研人员推荐下可作为项目主持人。本年度内,同一名推荐专家只能推荐1个项目。鼓励和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申报项目,相关申报条件予以适当放宽。

(五)需审批和禁止事项

1.凡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生物技术和实验动物的科技活动,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从事生命科学、医学、人工智能等科技活动的科研项目,研究内容涉及科技伦理领域的,须有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提供的审查批准材料。

2.已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项目立项支持的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3.所主持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存在到期还未验收的项目主持人不能作为主持人再次申报。

4.项目申报资料不得标注内部资料、秘密等字样,涉密项目请直接联系市科技局,按涉密规定报送。

五、项目申报咨询

1.科技支撑计划、科技成果应用及产业化计划项目申报请联系产业发展科,联系电话:0857-8223474。

2.项目申报系统咨询请联系战略规划科,联系电话:0857-8239001。

毕节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