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人社部关于加强劳务品牌建设工作部署,加快培育安徽省“皖字号”特色劳务品牌,更加有力促进农民工高质量充分就业,我们研究起草了《安徽省“皖字号”劳务品牌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电子邮件:ahnmgb@163.com
(二)通信地址: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民工工作处(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333号,邮编:23006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安徽省‘皖字号’劳务品牌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6日。
附件下载
| 安徽省“皖字号”劳务品牌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点击下载) |
附件下载
| 关于《安徽省“皖字号”劳务品牌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点击下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