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数字化服务商,中国电信肇庆分公司、中国移动肇庆分公司、中国联通肇庆市分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26年加强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6〕18号)、《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肇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肇庆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肇工信函〔2025〕5号)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常态化数字化咨询诊断服务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咨询诊断对象

咨询诊断对象需为肇庆市辖内新能源汽车(含新型储能)、电子信息、金属加工、绿色建材、食品饮料预制菜、新材料等6个细分行业的中小企业(需满足从业人数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

(二)资助标准

支持服务单位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分级分类为上述对象提供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服务。对完成改造前数字化咨询诊断,带动被诊断企业在2023年10月1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数字化改造并通过项目验收评审的项目(已完工且通过验收评审的项目,项目名单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最新公布的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拟奖补企业名单公示文件为准),按被诊断企业数字化改造合同金额(不含税,原则上不少于1万元)分档对提供咨询诊断服务的数字化诊断机构给予资助:合同金额5万元以下的,资助0.3万元/家;合同金额5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资助0.5万元/家;合同金额20万元(含)以上的,资助0.8万元/家。所涉咨询诊断资金实行预算总额控制。

(三)申报主体

数字化咨询诊断服务项目资金,原则上由项目数字化诊断机构申报(包括但不限于电信运营商、牵引单位、服务商)。若咨询诊断服务由多方诊断机构共同提供的,相关机构可商定由一方作为申报主体及资金收款单位。对同一咨询诊断服务对象仅可申报一次咨询诊断项目资金,不可重复或多头申报。

(四)诊断机构与建设服务商主体关系

诊断机构与建设服务商允许存在以下两种关系模式:模式一,诊断与建设由不同主体承担;模式二,同一主体先后承担诊断与项目建设(诊断在前、建设在后)。两种模式均须遵循咨询诊断服务早于项目建设验收,同时诊断机构提供的诊断报告,其出具日期原则上需在被改造企业实施改造之前,最迟不得晚于被改造企业最终申报改造项目之日;逾期出具的报告不作为资金奖补依据。诊断报告中的改造建议仅提出方向性、普适性建议,不得为特定服务商的产品或方案做明示性推荐。

二、咨询诊断服务内容及步骤

(一)现场咨询诊断

数字化牵引单位或诊断机构依据工信部发布的《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等文件要求,并根据企业行业特点,对试点企业的研、产、供、销、服等全环节进行诊断,对企业数字化能力水平及转型需求精准“把脉问诊”。综合采用现场调研、书面资料评估、人员访谈等方式,开展企业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现场诊断内容可包括车间及产线调研、访谈交流、技术诊断、改造沟通、向企业高层汇报诊断结果等。

(二)提交诊断报告

参照附件咨询诊断报告(参考模板),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向企业出具《咨询诊断报告》并做好解读。诊断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现状。企业的名称、类型、营收、产品、人员规模、生产模式、生产工艺等基本情况。

2.数字化水平。对照工信部发布的《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最新版的相关要求进行评测,描述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结果,确定企业数字化水平等级。

3.痛点分析。根据企业数字化水平评估结果及现场咨询诊断情况,结合行业现状及特性,分析企业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面临的生产经营痛点及短板。

4.改造方向及建议。根据数字化水平评估结果,结合痛点分析,为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的具体建议。

5.诊断过程记录。现场咨询诊断的时间、地点、诊断内容等情况。

三、咨询诊断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积极指导服务属地中小企业高质量完成咨询诊断工作,在工作过程中给予诊断机构必要的支持协助,并对咨询诊断过程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的提出整改意见。数字化诊断机构对整改意见应予以整改落实。

(二)数字化诊断机构需积极主动与意向改造企业对接,根据通知要求,规范开展调研、分析试点企业数字化转型现状与需求,评测试点企业数字化水平等级,完成咨询诊断报告,指出企业数字化发展的痛点及短板,提出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具体建议等相关工作,及时报送咨询诊断工作进展,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

(三)数字化转型意向改造企业应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数字化诊断机构进行现场咨询诊断,以咨询诊断报告为指引实施数字化转型。被诊断企业需要核实确认诊断结果,并对诊断服务商进行满意度评价。咨询诊断服务全程免费,企业无需承担任何费用。

四、申报材料

(一)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咨询诊断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服务多个企业可合并申报)

(二)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咨询诊断报告(参考模板)(详见附件2)。

(三)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咨询诊断服务企业满意度评价表(详见附件3)

(四)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详见附件4)。

(五)其他必要的佐证材料,如联合申报协议等。

五、资金申报工作流程

(一)资助项目申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常态化受理申报,申报单位按照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将申报材料汇编成册(A4纸张双面打印、编制页码及目录、胶装),加盖骑缝章,一式三份,连同电子文档(包括可编辑WORD文档和盖章后扫描的PDF版),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科)。

(二)形式审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项目申报材料在形式审查环节被退回的,申报单位须在2个自然日内按要求完成修改补充并重新提交,逾期按放弃本次申报处理。

(三)组织评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申报材料提交情况分批次集中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社会公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通过评审的咨询诊断项目在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示。

(五)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工作流程办理资金拨付。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规范财政资金申报及管理,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发现有严重的造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二)获资助的申报单位须根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要求,配合提供项目实施情况等数据信息,以便做好专项资金后续跟踪监督。

附件:1.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咨询诊断项目申报书

2. 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咨询诊断报告(参考模板)

3. 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咨询诊断服务企业满意度评价表

4. 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7月1日       

(联系人:黄家泳、吴润宗,联系电话:0758-2237401,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城中路49号市府大院6号楼305室,电子邮箱:zqxx@zhaoqing.gov.cn)

附件1: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咨询诊断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咨询诊断报告(参考模板).docx

附件3: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咨询诊断服务企业满意度评价表.docx

附件4: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