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社〔2024〕182号

省直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委),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联合制定了《广东省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现予以印发。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反馈。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章)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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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pdf(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