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商务厅关于补充申报2025年度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厅制定了2025年度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县域商业建设补充申报项目资金分配方案,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商务厅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及确凿的证明材料(每页手写签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及确凿的证明材料(每页加盖公章)。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2026年7月22日至7月28日(7天)。

联系电话:省商务厅(市场秩序与调节处)020-38819874。

附件:2025年度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县域商业建设补充申报项目分配明细表

广东省商务厅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