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昆财农〔2026〕52号)及《昆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六批)的通知》(昆财农〔2026〕53号)要求,现将我区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及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六批)安排情况公示如下:

一、 资金下达情况

本次共计下达我区资金180万元,其中:

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142万元,资金用途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六批)38万元,支出列2026年“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相关科目。

二、 项目安排情况

经研究,本次下达的180万元资金,已对应安排至纳入我区2026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6个具体项目。项目涵盖乡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

具体项目安排明细详见附件5。

三、 资金使用要求

各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昆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昆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六批)的通知》等要求,切实加强资金与项目管理,加快预算执行和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此次下达的中央及省级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需在收到上级资金后30日内将资金分解下达到具体项目和单位。

四、 公示时间

2026年6月22日起至2026年7月2日(共10天)。

五、 受理部门及监督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项目库或资金安排有异议,请通过以下方式反映。反映问题需实事求是,并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五华区农业农村局

监督举报电话:12315/0871-63620189

 

  附件1:昆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的通知(1)

  附件2(市局)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六批)的通知(1)

  附件3.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六批)绩效目标表(1)

  附件4: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下达表、绩效目标表(1)

  附件5:五华区关于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及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六批)安排项目的公示

  

五华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