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全面提升我省能源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按照战略性矿产国内找矿行动要求,我厅研究制定了《2027年度安徽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立项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提出立项建议,于8月7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安徽省公益性地质调查管理中心(合肥市锦绣大道3399号309会议室)。
联系人及电话:
地质勘查管理与灾害防治处,裴付龙,0551-62553149;
省公益性地质调查管理中心,唐 昌,0551-66181747。
2026年7月6日
2027年度安徽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立项指南
为持续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全面提升我省能源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按照战略性矿产国内找矿行动及《安徽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办法》《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安徽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及资金管理的通知》等要求,制定本指南。
一、主要矿种
以找矿突破专项攻关工程为抓手,统筹实施全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助力我省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取得新成效。聚焦“十五五”安徽省找矿目标任务,主攻煤炭、铁、铜、金、锌、钒、铀、萤石、高纯石英、晶质石墨等战略性矿种;兼顾银、硫铁、金红石(钛)、锰、锑、钼、镁(冶镁白云岩)等矿种。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范围不得与已探明矿产地、已设矿业权、正在实施或已实施的勘查项目,以及重大建设工程、保护性文物等重叠,符合“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具有良好的成矿潜力和找矿前景,在采矿权周边400米内拟设项目范围的需征求矿业权人意见。
(二)申报单位为全省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单位、法人。
(三)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实际需要提出立项建议。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按本指南附件1、2格式要求及现行勘查规范编写项目立项建议书(A、B卷),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立项建议只提交A卷(技术部分)。项目建议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按照《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预算标准(2016年版)〉的通知》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预算标准(试行)〉的通知》概算经费,无预算标准的按照市场价格据实测算。
(三)立项申请书A卷、附图一式5份,B卷2份,并附相应的电子版材料(立项申请书电子版采用wps格式,附图采用jpg格式)。
(四)申报时间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至2026年8月7日下午17:00止。
附件:1.安徽省地勘基金项目立项建议书编写提纲(A)卷(技术部分).pdf
2.安徽省地勘基金项目立项建议书编写提纲(B)卷(业绩及资格部分).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