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局、高新区经济运行与安全监管部、经开区发展规划部:
为深入推进我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引导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型发展道路,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6〕2号)及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晋工信企业字〔2026〕8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组织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山西省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申报时间
1.企业线上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8月3日(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完成填报,并同步向属地主管部门报送三份全套纸质申报材料);
2.县级主管部门初审、现场核查、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8月6日;
3.市级汇总审核、出具正式推荐文件、向省工信厅报送全套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26年8月17日。
三、申报条件
(一)满足《管理办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具体认定指标详见本通知附件6《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二)申报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申报期间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事件、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严重质量问题、严重违反相关行业管理规定(依据部门规章及地方性法规等判定结果为准)。
四、工作流程
(一)企业申报
企业申报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方式,线下与线上数据应保持一致。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申报,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点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去申报”,在跳转页面登录后,在线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表单”、上传相关佐证资料,并同步规范制作纸质申请材料(详见附件1),务必于2026年8月3日前完成线上填报并向企业属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报送三份纸质申报材料。
(二)县级初审
各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和有关要求,对企业材料进行初审并开展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完成后出具现场核查符合性说明,填写现场核查表并加盖公章(附件4),审核通过企业汇总后向市工信局推荐。于2026年8月6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附件2)(各一式二份)、企业申请书(与佐证材料合并装订)(两份)报送至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
(三)市级审核推荐
市工信局对照《管理办法》和有关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和相关佐证资料进行网上初审和现场核查(申报企业须全部现场核查);要按程序组织对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情况,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或查证核实,并在正式推荐文件中统一出具合规经营情况说明,在培育平台提出审核意见,提出拟推荐认定的企业名单,于2026年8月17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附件2)(各一式二份)、市工信局现场核查表原件(附件3)、企业申请书(与佐证材料合并装订)(一份),报送至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处。
(四)省厅评审认定
省工信厅对各市推荐企业的申报资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实地核查(抽查企业数量不低于5%)、审议、公示等流程后,按程序公布认定名单。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策宣贯。各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认定工作,加大政策解读和宣贯力度,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加申报工作,组织各级专精特新服务专员做好咨询服务,指导企业规范完成网上申报和佐证材料整理,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县(区)工信局、高新区经济运行与安全监管部、经开区发展规划部要切实履行审核职责,客观公正地开展资料审核和现场核查工作,审核企业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现场核查全覆盖,坚决防范佐证材料造假。
(三)严守工作纪律。本次申报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省、市工信部门均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开展有偿申报辅导服务,企业自主线上申报即可,切勿轻信中介收费代办,谨防上当受骗。市工信局将严格执行审核程序,确保申报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四)其他重要说明。申报企业须提供2023、2024、2025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必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码备案。若备案审计报告数据与企业申报材料不一致、或后期审计报告赋码被撤销,一律认定企业数据造假,企业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涉及会计师事务所违规情形,同步抄送财政行业主管部门处置。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希 宋旭日
联系电话:0355-3032370
附件:1.2026年山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材料编写要求
2.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
3.2026年山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现场核查表(市级)
4.2026年山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现场核查表(县级)
5.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6.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长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7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6年山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
材料编写要求
申报工作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务必在系统中上传佐证材料)。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申请书在申报系统填写后下载打印并签章)。请将2-21项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务必上传至申报系统。
一、装订顺序和要求
封面统一为:2026年度山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申报材料,标明申报企业、申报日期、推荐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材料侧方为企业名称+申报。(格式附后)
1.(必须项)2026年山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现场核查表(县级)(文件附件4,此表由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填写,需盖章);
2.(必须项)目录(含对应页码);
3.(必须项)山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申请书(申报系统内下载,需签字盖章);
4.(必须项)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须法人手签或盖签名章,并加盖企业公章);
5.(必须项)企业总体情况简要介绍(2000字以内);
6.(必须项)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7.(必须项)主导产品说明材料(不超过300字);
8.(必须项)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体现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率、资产负债率、研发费用等认定标准涉及的财务指标),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审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码备案;
9.上年度营收1500万以下的,提供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佐证材料,包括银行到账凭证或融资报告(符合此认定标准的企业报送);
10.近三年获得的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证书(需政府部门或单位颁发,符合此认定标准的企业报送);
11.主导产品在国际或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情况说明(提供1000字以内的简要计算推导说明,数据、说明有出处,需附佐证材料,不得提供协会等机构直接证明材料);
12.(必须项)主导产品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证书(必须提供专利登记簿副本,知识产权获取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
13.(必须项)截至2025年12月的企业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14.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证明(如有、官方认定名单文件);
15.(必须项)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取得实际成效的印证材料和文字说明(不超过300字);
16.(必须项)属于工业“六基”领域或企业主导产品服务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的的印证材料和文字说明(不超过300字)(提供与产业链龙头企业的合作协议或合同等印证材料);
17.(必须项)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完成数字化水平自测结果截图;
18.获得的省级以上质量奖荣誉证书复印件;获得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对应的证书复印件;自主品牌佐证材料(产品注册商标证或其他相关材料);主持(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且已经公布的佐证材料(企业如有,提供;无需提供团标、企标);
19.(必须项)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凭证(可通过工信部“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测,保存测试结果,并导出PDF凭证);
20.(必须项)创新型中小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文件;
21.(必须项)2023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证明材料(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查询经营异常情况)。
二、申报系统地址和操作手册
申报系统地址:https://zjtx.miit.gov.cn/zxqySy/main
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zjtx.miit.gov.cn/ptczsc.pdf
2026年度山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
申报材料
企业名称: (单位公章)
联 系 人:
联系手机:
推荐单位: 长治市工信局
2026年X月
| 附件2 | |||||||||||
2026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 | |||||||||||
| 县(区)工信局:(盖章) | |||||||||||
| 序号 | 所在地市 | 所在县(区、市)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发展评价得分 | 所属行业 | 主导产品名称 | 企业类型 | 是否通过现场核查 | 是否推荐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 | |||||||||||
| 备注:1.所属行业按申报系统中名称规范填写;2.企业类型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 |||||||||||
附件3
2026年山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现场核查表(市级)
市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企业地址 | ||
联系人及电话 | ||
现场核实内容 | 申报资料原件核验,包括但不限于核验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重点查验2023、2024、2025年度审计报告是否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完成报备并且数据一致)、股权投资验资凭证、专利证书、科技奖励证明、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证明等申报资料原件和数量,与申报资料上的描述一致,确认申报资料是否属实。 | |
财务经营数据核实,核对企业纸质申报资料所载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研发费用、资产负债率、股权投资等数据与申报数据一致,确认申报资料上的数据真实且准确。 | ||
生产经营情况核查,核查企业生产经营是否正常,以及企业研发机构建立情况等。 | ||
现场核实意见 | ||
核实企业盖章: | 核实组人员签字: | 市工信局(综改区管委会)盖章: |
附件4
2026年山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现场核查表(县级)
市 县(区、市)
企业名称 | |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 | |
企业地址 | |
联系人及电话 | |
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一致性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和申报要求 | 是□否□ |
申报企业该企业提供的产品(服务)是否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是否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未严重违反相关行业管理规定。 | 是□否□ |
现场核查意见 | |
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盖章 |
现场核查人员签字:
年月日 |
附件5
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一、本企业填报的内容和所提交的佐证材料,均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无涉密信息。
二、本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未严重违反相关行业管理规定。
三、本企业愿为以上事项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需同时满足以下六项指标:
(一)已获得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截至上年末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3年以上。
(二)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达1500万元以上或近两年新增股权投资(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总额2000万元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80%,上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0%。
(三)近两年研发费用均不低于100万元,且每年占营业收入比重均不低于3%。
(四)拥有1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Ι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对近三年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排名前三)或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不考察本项指标。
(五)主导产品在国内或国际细分市场占有率较为靠前,且享有一定知名度、影响力。
(六)本年度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得分达50分以上。(企业在线填写数据后,将由平台系统自动计算得分。填报后允许修改数据,但得分不会超过首次得分,请审慎填写)。指标体系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工信厅企业〔2024〕75号)。
长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7月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