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有关部门,各州(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

现将《云南省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5〕37号),紧扣“3815”战略发展目标,坚持“系统性谋划、分层级推进、精细化落地”工作思路,以场景驱动产业转型升级为核心,因地制宜推动场景培育开放、有序促进场景资源公平高效配置,加快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在全省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应用与示范推广,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为云南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特制定本方案。

一、全方位推进场景培育和开放

(一)细化落实国家重点领域场景部署。对标国家场景培育和开放重点领域部署要求,结合云南资源禀赋、产业基础、比较优势,将国家部署重点场景领域,细分为53项具体领域,以清单形式(详见附件1)明确场景建设方向,构建“重点领域、优势领域、潜力领域”三级应用场景分类推进体系。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深度挖掘本领域场景能力、场景需求,推进建设一批行业领域集成式场景、高价值小切口场景,推动场景资源开放。〔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牵头,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各州(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云南省场景项目培育库。按照严格标准、优中选优、重点支持的原则,建设云南省场景项目培育库,支持入库场景项目深化改革、强化创新、完善治理、扩大开放,提升核心竞争力,为推进省内场景建设提供支撑。省级培育库定期组织开展入库评选,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各州(市)遴选报送本领域、本地区具有代表性、可落地、可示范的场景项目参与评选。每年对入库项目开展评估,对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缺乏推广价值的项目,按规定退出省级培育库。〔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牵头,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各州(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谋划标志性重大应用场景。聚焦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落地、前沿技术迭代应用及重点产业转型升级,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每年策划设计一批具备前瞻性、引领性和显著示范作用的标志性重大应用场景项目(首批项目详见附件2)。按照“一场景一策”逐一制定项目实施计划,联动开展关键技术产品、配套基础设施、商业模式等集成式验证和系统化应用,争取纳入国家标志性重大应用场景支持范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牵头,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各州(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流程推进场景应用创新

(四)编制场景标准。结合细分领域,构建“省级组织、州(市)联动、全域覆盖”的场景服务体系,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常态化开展本领域场景需求摸排与梳理,围绕挖掘本领域场景能力、场景需求,制定本领域场景征集、需求描述、技术参数、运营机制等标准化规范,为推动省内场景培育提供支撑。〔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各州(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挖掘场景潜力。结合细分领域和场景标准,各州(市)及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本地区本领域先进适用技术、创新产品与解决方案,持续挖掘本领域科技领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创新型企业和科研机构的新技术、新产品,形成场景能力清单。同步挖掘产品应用、服务落地等场景需求,形成场景机会清单。〔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各州(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培育场景主体。鼓励产业基础扎实、场景资源丰富的州(市)成立场景促进中心、场景应用公司等主体,支持场景开放部门和创新机构参与场景建设工作,引领场景工作从“单点突破”向“系统推进”转型。加快培育有关中介组织,支持传统服务机构拓展场景专业服务。依托高端智库、链主企业、金融机构、科研院所等,组建场景创新生态联盟,构建“政产学研金用”协同生态。〔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牵头,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各州(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动场景供需对接。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各州(市)落实推进应用场景供需对接责任,综合能力清单、机会清单,统筹谋划建设一批场景项目。鼓励本地区、本领域具有重大场景需求和开放意愿的高校院所、行业龙头企业、中小企业参与重大场景建设,通过供需洽谈、能力路演、专题沙龙等活动,为双方提供精准对接机会。对于对接成功的成熟度高、适配性强场景项目,积极向培育库推介。〔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各州(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拓宽场景发布渠道。推动云南省创新创业大赛、云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等设立场景培育和开放专业赛道,鼓励企业开展同台竞技。对于获奖场景项目,纳入省级培育库。入库重大场景项目,每年通过南博会、滇商大会、腾冲科学家论坛等重大活动和推介推动一批应用场景创新项目落地。征集企业愿意对外免费试用的新技术、新产品,鼓励政府部门、相关单位在实践中使用。〔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投资促进局按职责做好相关活动统筹协调,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各州(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创新实践“场景”招商模式。深入挖掘全省高价值应用场景资源,持续发布场景机会清单,围绕场景基础、合作需求、拟合作方式进行持续跟踪对接,解决场景创新中“对接即停滞”问题,变“政府给优惠”为“政府给机会”。积极探索成长共享、订单支持、收益分成、优先采购等多元化场景引企引智合作机制,精准招引高成长型企业、细分赛道领军企业及产业链关键配套企业落地云南,加快构建具有云南特色的场景驱动型产业生态。(省投资促进局、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场景配套支持

(十)推进要素高效配置。土地要素,对纳入国家综合性重大场景和我省培育库的场景项目,优先支持保障项目所需用地计划指标。资本要素,积极探索“场景+基金”新模式,鼓励投资机构设立概念验证基金、中试孵化基金等多元化基金产品,支持政府基金和国有投资平台以场景开放的未来收益评估作价入股,推动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相关企业应用场景创新提供间接融资。劳动力要素,探索将应用场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等纳入工程技术人员、高校教师、科研人员等相关专业职称评价指标。数据要素,推动公共数据、企业数据等依法合规、高质量供给,加快完善开放共享、脱敏脱密、授权使用机制。(省自然资源厅,省金融管理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数据局、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统筹整合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等现有政策性资金,探索设立全省场景培育和开放专项资金。对纳入国家重大应用场景项目和省级场景培育库项目,优先推荐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性资金支持。支持使用省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开展场景培育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应用场景创新产品,鼓励采购人采用合作创新方式采购,促进科技创新产品的应用推广。落实政府采购支持首台(套)政策,对纳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产品,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中预留份额。发挥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作用,加大对场景创新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力度。(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分别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科技创新引领赋能。围绕纳入国家重大应用场景项目和省级场景培育库项目,布局建设一批产业导向鲜明的场景中试基地,推动经中试验证成熟的技术加快实现产业化应用。坚持科技研发和应用场景一体化部署,支持场景建设运营单位和创新机构参与有关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指南编制,推动核心技术攻关成果在具体应用场景落地。支持高校院所、科研机构、龙头企业联合组建以场景应用为纽带的创新联合体,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深度融合。鼓励省内高校开展应用场景创新人才培训,校企共建场景工程师实训基地,加快培养一批专业人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组织实施

(十三)完善工作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协调跨部门、跨区域场景工作,统筹研究解决场景培育和开放中的重大问题,联合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等部门建设省级场景培育库,按年度发布重点领域和重大应用场景项目清单。各州(市)、省级有关部门作为本地区、本行业应用场景创新工作责任主体,要树立“管行业必须管场景”的责任意识,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因地制宜培育打造引领性标志性场景,发挥好场景对招商引资、产业集聚、生态培育的促进作用。

(十四)强化场景开放。鼓励各州(市)布局建设场景示范区,依法依规有序开放公共场景资源,主动释放应用需求与落地空间。立足国有企业主责主业及新兴产业培育,推动国有企业有效场景“应开尽开”,带头为新技术、新产品提供验证空间。支持龙头企业、链主企业面向中小企业、创新团队开放应用场景、测试环境与产业链资源,通过“大手拉小手”、“以大带小”等方式,协同开展技术验证与产品适配,构建共生共赢的创新生态。

(十五)总结提炼经验。省发展改革委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场景工作进展,发布云南应用场景创新工作亮点和典型案例,展示我省应用场景创新工作成效。策划举办场景培育和开放系列品牌活动,协同各类媒体平台持续加大对场景工作的宣传力度。开展场景培育和开放专题培训,提升干部队伍场景谋划和推进专业能力。

 

附件:

1.云南省场景培育和开放重点领域推进清单

2.云南省标志性重点应用场景项目清单(2026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