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江苏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

已立项项目2026年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无锡市、连云港市财政局:

根据《江苏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资金项目管理细则》(苏农创办字〔2022〕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2024年江苏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项目执行情况,现将2026年项目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加强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积极落实项目的相关配套要求,并做好项目的检查、监督、结题工作,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和完成。

二、自主创新项目资金为省级财政科研经费,按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下达省级预算单位的项目资金列2026年“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科目;市级预算单位的项目资金下达至有关设区市,列2026年“213农林水支出”科目;非部门预算单位的项目资金下达到省农科院,由省农科院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拨付至相关项目单位。

联系人:省农科院科研处肖敏,025-84391227;省农科院财务处马国芳,025-84390057;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纪晟,025-83633155。

 

附件:1.2024年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项目2026年下达资金汇总表

  2.2024年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项目2026年下达资金明细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

                    2026年4月30日

 

 

(主动公开)

附件1-2024年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项目2026年下达资金汇总表.docx

附件2-2024年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项目2026年下达资金明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