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江苏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
已立项项目2026年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无锡市、连云港市财政局:
根据《江苏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资金项目管理细则》(苏农创办字〔2022〕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2024年江苏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项目执行情况,现将2026年项目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加强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积极落实项目的相关配套要求,并做好项目的检查、监督、结题工作,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和完成。
二、自主创新项目资金为省级财政科研经费,按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下达省级预算单位的项目资金列2026年“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科目;市级预算单位的项目资金下达至有关设区市,列2026年“213农林水支出”科目;非部门预算单位的项目资金下达到省农科院,由省农科院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拨付至相关项目单位。
联系人:省农科院科研处肖敏,025-84391227;省农科院财务处马国芳,025-84390057;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纪晟,025-83633155。
附件:1.2024年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项目2026年下达资金汇总表
2.2024年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项目2026年下达资金明细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
2026年4月30日
(主动公开)
附件1-2024年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项目2026年下达资金汇总表.docx
附件2-2024年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项目2026年下达资金明细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