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工作,明确和落实保护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经过推荐、评审、公示等程序,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认定106家单位为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现予公布。

各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加强管理,指导、督促各保护单位履行好保护职责,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保护单位名单.doc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