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中共北京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组织人事部关于做好“人才十条”2.0+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亦城人才·人工智能超级个体(OPC)认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2026年7月9日至2026年8月10日期间通过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专区”(https://zhengce.beijing.gov.cn)或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栏目(zcdx.kfqgw.beijing.gov.cn)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详情
详见附件《2026年亦城人才·人工智能超级个体(OPC)认定办事指南》或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申报”页面。
三、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
经开区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联系电话:010-67857878转4、010-67857687,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经开区工委组织人事部,联系电话:010-67886661,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10-83509638,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四、特别说明
每位申报人只能依托一个申报主体申报,其中已认定为亦城人才的,不可重复申报。
中共北京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2026年7月8日
附件2026年亦城人才·人工智能超级个体(OPC)认定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中共北京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组织人事部关于做好“人才十条”2.0+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
二、申报事项
2026年亦城人才·人工智能超级个体(OPC)认定
三、申报条件
(一)超级个体(OPC)申报条件:
1.应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信用记录良好;
2.应在经开区依法经营,原则上应在区实地办公,员工总数不超过10人。
(二)申报人及团队条件:
1.申报人原则上应为超级个体(OPC)团队主要负责人,掌握核心关键技术或商业模式决策权;
2.应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信用记录良好;
3.申报人需在经开区全职工作或创业,其中在经开区工作的人才原则上应与所在用人主体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协议),且每年在本用人主体实际工作时间一般应在6个月以上;在经开区创业的人才本人在企业持股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30%;
4.申报人及团队应以个人为核心,具备轻组织运行特征,在人工智能及相关领域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技术水平和商业化潜力。
四、支持内容及标准
根据综合评价,认定为领军人才的,分级分档给予总额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专项奖励,分三年发放;认定为优秀人才的,分三年给予总额7.2万元的专项奖励。享受住房保障、人才年金等相关服务保障待遇。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1.亦城人才·人工智能超级个体(OPC)认定申报表,在线填写;
2.承诺书,下载模板填写,法定代表人正楷签字,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3.申报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在同一页纸上,原件彩色扫描上传(中国籍申报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其中港澳台申报人提供居民居住证;外籍申报人提供护照);
4.申报人与用人主体签订的2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5.申报人《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原件彩色扫描上传(可进入个人社保系统定制,定制时段设为入职至今);(第5、6、7项材料任选其一提供)
6.申报人《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记录期间为入职至今),打印后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二维码清晰可扫描);(第5、6、7项材料任选其一提供)
7.体现申报人股权比例的最新《公司章程》或验资报告(提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最新备案材料,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章清晰可辨识,间接持股的还需提供股权架构图,并提供关联公司章程),彩色打印后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第5、6、7项材料任选其一提供)
8.个人诚信声明,下载模板填写,申报人正楷签字,彩色扫描上传;
9.申报人全时间段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10.用人主体出具的申报人纪检核查意见,下载模板填写,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11.2024年至今用人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税款所属期为2024年1月至今),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12.专业能力证明材料,如获奖荣誉、赛事奖项、行业平台认证、专业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应与申报表中各项内容一一对应,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13.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如模型开发、算法能力、技术竞技、技术专利、论文、承担课题等相关证明材料,应与申报表中各项内容一一对应,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14.影响力证明材料,如在AI垂直领域的平台账号及粉丝数量截图、内容传播数据、行业影响力证明等,应与申报表中各项内容一一对应,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15.商业化证明材料,如经营收入证明(平台结算记录、合同、发票或完税证明等)、产品商业化方案、市场订单证明等,应与申报表中各项内容一一对应,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16.协同创新证明材料,如与高校、科研院所、其他企业或机构合作项目的证明材料(合作协议、项目成果等),应与申报表中各项内容一一对应,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17.申报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六、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报:用人主体通过通过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专区”(https://zhengce.beijing.gov.cn)或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栏目(zcdx.kfqgw.beijing.gov.cn)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初审:经开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对用人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用人主体补齐补正。
(三)审核:经开区工委组织人事部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实质审核,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开展评审工作。
(四)联合审查:经开区工委组织人事部协调相关部门,对入选建议名单中的用人主体及人才进行申报资格联合审查。
(五)审议决议:经开区工委组织人事部将入选建议名单报上级审议决定。
(六)确定认定结果:经开区工委组织人事部确定认定结果。
七、主责部门
经开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八、受理窗口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4号政务服务大厅国际人才服务港-9号窗口
九、申报时间
2026年7月9日至2026年8月10日
十、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
经开区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联系电话:010-67857878转4、010-67857687,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经开区工委组织人事部,联系电话:010-67886661,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10-83509638,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