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属科研院所、域内科技企业:
现将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统计全省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建设运行情况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为按时完成全省专项统计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省厅要求,对照《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信息统计表》逐项如实填报,确保信息完整、准确,不得缺项漏报。
2.请各单位于2026年7月30日前将Excel文件、盖章PDF文件报送至省科技厅邮箱kjtcxc@163.com,市科技局不统一汇总、代收材料,请各单位自行对接报送,避免逾期。
3.填报过程中如有表格填写、政策解读相关疑问,请对接省科技厅,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1。
长春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7月14日
本条信息发布初审:赵佳音,复审:孙秀茹,终审:陈延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