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信局、兰州新区工信和数据局,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文化旅游部、工信部等部门《关于弘扬工业文化保护工业遗产发展工业旅游的通知》(办产业发〔2026〕17号)精神,促进产业深度融合与发展,现提出如下落实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业遗产保护体系
(一)深入开展工业遗产资源调查。根据我省《工业遗产普查技术规范》,各市(州)和企业对“一五”“三线建设”及改革开放以来重要工业遗址、设备、文献及“老字号”企业进行拉网式摸底,并将我省早期建成的风电场、光伏电站一并纳入。明确核心价值和保护载体,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分类分级工业文化资源数据库,明确资源特色、开发现状与潜力,推动建档工作,实施动态更新。
(二)提高工业遗产保护水平。持续开展省级认定,对已认定的29家省级及5家国家级工业遗产单位,严格执行“五年复核”和保护责任人制度。坚持保护第一、最小干预,对核心物项“一处一档”,严禁擅自破坏。促进工业遗产保护关键技术研发应用,开展动态监测和效益评估。
(三)实施抢救性保护工程。对面临破坏风险的老旧厂区、设备等组织评估,暂不具备开发条件的“先挂牌保护、后修缮利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工业遗产保护和活化利用。
(四)加强工业文献档案整理。各市(州)和企业系统收集历史文献、技术档案、口述史料,重点抢救“三线”“老字号”企业厂史、图纸、老照片等,建立专题数据库。
二、推动活化利用与融合发展
(一)丰富工业旅游产品供给。推广“工业遗产+博物馆”“工业遗产+创意园”“工业遗产+文旅街区”等模式,推动“工业锈带”变“生活秀带”。鼓励早期风电场、光伏电站转型为科普研学基地。大力发展“工厂游”,推出生产观摩、模拟操作、产品定制等项目。有序拓展工业智慧游,运用数字技术打造沉浸式体验。推出地域特色工业旅游线路和品牌。
(二)提升工业旅游服务品质。加强专业导游、讲解员培养,推动标准化、规范化。合理规划游览空间,丰富实景观摩、数字仿真等内容。完善解说标识、文创购物、停车充电等设施。加强公交接驳、旅游专线等服务保障,完善多语种导览、离境退税等入境服务。
(三)发挥研学教育功能。利用省内工厂、遗产、博物馆等设施研发研学产品。鼓励旅行社拓展工业主题研学,融入科普、技能体验。支持面向学生群体开展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的研学实践,展示科技强国、实业报国生动案例,增进广大青少年对新时代伟大成就和前沿科技的了解,帮助学生开阔视野,了解相关专业知识。鼓励工会活动中融入工业旅游内容。
(四)繁荣工业文化创意产业。鼓励设计企业与工业对接,开发具有甘肃标识的文创产品,打造国货潮品、时尚新品和消费名品。支持文化创意与工业设计融合,赋能产品品质和品牌。鼓励创作工业题材文艺作品。支持新能源企业打造“零碳工厂”“绿色文化展厅”。举办工业文创大赛、设计展等活动。
(五)推动工业文化传播与交流。运用VR/AR技术数字化展示重要遗产。利用新媒体推广工业旅游线路和案例,提升民族工业品牌国际影响力。鼓励创作工业纪录片、短视频,推动与影视融合。加强与四川、陕西等省份共建“三线工业文化走廊”,推动甘肃工业文化“走出去”。
三、大力弘扬新时代甘肃工业精神
(一)系统梳理甘肃工业精神谱系。挖掘“铁人精神”“铁山精神”“两弹一星”精神及“工匠精神”,探索培育“追风逐日、绿色创新”的新能源工业精神。推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
(二)建设宣传教育基地。依托工业博物馆、遗产单位、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设立工业精神教育基地。开展“劳模工匠进校园”“工业题材影视片展播”等活动。
(三)提升“甘肃制造”品牌文化内涵。引导企业融入质量文化和品牌文化,在产品设计中融入甘肃工业元素,讲好甘肃工业故事,开发省级工业文化核心IP,形成“甘肃工业记忆”品牌矩阵。
四、筑牢安全防线并强化保障
(一)筑牢工业旅游安全防线。健全保密制度,遵守保密规定。落实安全生产和旅游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宣传教育,确保游客安全。游览区域与危险生产区域必须设置隔离设施、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制定应急预案,配备救援力量,定期演练。
(二)加强统筹协调。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积极推进资源整合、要素供给、项目实施、人才保障、环境营造、宣传教育等工作,将新能源工业文化纳入产业规划。鼓励行业协会、学会等参与资源调查、研究推广等工作。
(三)拓宽资金支持渠道。争取各级财政支持,推动重点保护展示项目,对新能源工业文化挖掘给予倾斜。鼓励社会资本设立文化产业基金。
(四)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引导高校加强工业文化相关学科建设。建立工业文化专家库,注重吸纳新能源领域复合型人才。鼓励校企共建研究基地。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