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开发利用科普资源,进一步推进科普基地建设,根据《关于印发<沈阳市科普基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沈科发〔2025〕8号)等有关要求,市科技局、市科协决定共同组织开展2026年度沈阳市科普基地备案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对象、条件等具体要求详见《沈阳市科普基地备案管理办法》(见附件1)第二章。
2021年(含)以前认定的市级科普基地已满五年有效期,若想保留资格,按本通知要求重新进行备案。
二、申报程序
(一)自我评价。申报单位对照《沈阳市科普基地备案管理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在线申报。申报单位登录沈阳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shenyang.gov.cn/),按照《网上申报操作指南》(附件2),完成单位注册、信息完善、项目账号添加等操作,并以项目账号登录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在“科普基地备案”进行申报,基地级别选择“市级”,在线填写申请表,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盖公章扫描件)。在线申报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9时-2026年7月24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三)在线审核。各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及时受理网上申报,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四)实地勘验。各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会同相关地区科协,围绕科普场地、科普设施、科普人员等申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情况,对审核通过的申报单位进行实地勘验。市科技局、市科协将视情对申报单位进行抽查勘验。
(五)线下推荐。各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与科协在完成实地勘验的基础上研究形成推荐意见,于2026年7月3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函(模板见附件3)报送至市科技局。
(六)公示备案。市科技局会同市科协基于各区、县(市)推荐意见及抽查勘验情况,履行相关程序后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备案。
三、联系方式
(一)申报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22730810、83961972
市科协:22729889
和平区科技局:31887026,和平区科协:15040198471
沈河区工信局:24841420,沈河区科协:24842563
铁西区科技局:25873208,铁西区科协:25650579
皇姑区科技局:86847079,皇姑区科协:86855342
大东区科技局:88315699,大东区科协:24326871
浑南区科技局:28203070,浑南区科协:24821304
于洪区工信局:25320518,于洪区科协:81687209
沈北新区科技局:81379818,沈北新区科协:89863551
苏家屯区工信局:89814368,苏家屯区科协:89814538
辽中区科技局:87882458,辽中区科协:87882547
新民市科技局:87852096,新民市科协:87852848
法库县科技局:87119528,法库县科协:87102788
康平县工信局:87345569,康平县科协:87343505
(二)技术支持(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系统操作及密码找回等)
咨询电话:18900923879
(三)监督电话
资助处:81963635
附件:
附件1:沈阳市科普基地备案管理办法.docx
附件2:网上申报操作指南.doc
附件3:区县推荐函模板.doc
附件4:沈阳市科普基地备案申请表.doc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沈阳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6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