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兰州新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含专题班)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和资金分配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培育环节,强化全程管理,确保培育质量。

附件:1.高素质农民培育(含专题班)项目实施方案

      2.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分配及任务分解表

      3.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绩效目标表

      附件1--3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