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原文

第五期:抓实关键环节安全管控——坚守重点领域安全底线

【政策原文】

13.严格危险作业全过程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对动火、进入有限空间、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爆破、吊装、危险装置设备试生产、大型检维修等危险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作业审批许可制度。作业前必须进行风险分析,制定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作业时必须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全程监护,确认安全条件,向作业人员详细告知危险因素、安全措施和应急方案;作业后要清理现场,做好记录。严禁无审批、无监护、无安全措施的危险作业。

14.加强外包外租活动统一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时,必须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资质、条件和专业能力进行严格审查。必须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要将承包、承租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施统一标准、统一培训、统一协调、统一检查,严禁“一包了之”“以租代管”。

15.规范新建改建项目管理。生产经营单位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进行安全评价的项目,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须经有关部门审查,项目竣工后需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起草背景】

危险作业、外包外租及建设项目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发区,也是企业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当前,部分企业存在危险作业审批虚设、外包项目以包代管、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等突出问题,导致管理防线松动、责任链条断裂。为此,本期聚焦上述三大关键环节,旨在通过全链条的制度约束,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堵塞管理漏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深度解读与落地指引】

一、严格危险作业全过程管控

政策要义:紧盯动火、有限空间等高风险作业,确立审批、监护、作业、收尾的闭环管理机制。重点在于破除口头派工的随意性,强制实施作业前的风险分析与条件确认,以及作业中的专人监护,确保高风险作业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企业常见误区:作业审批与现场实际脱节,风险辨识针对性不足。监护人员多为岗位兼管,专业能力与全天候监护需求不匹配。安全交底流于形式,作业人员对特定风险掌握不清。

实操建议:

1.实施作业票证闭环管理。​严格执行分类施策的作业票证制度,票证内容须涵盖风险分析、隔离措施、气体检测及应急装备配备等关键要素。审批人员须坚持现场复核,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后方可签发。

2.强化监护人员履职能力。明确监护人必须由具备专业知识、熟悉作业环境的人员担任,并赋予其遇险紧急叫停权。企业应将监护人员培训纳入年度计划,重点考核其对作业风险的识别能力和应急处置技能。

二、强化外包外租一体化监管

政策要义:厘清发包方与承租方的安全责任边界,严禁一包了之。核心是确立发包单位的统一监管职责,将外包外租单位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实现管理标准、教育培训、检查考核的同质化,消除管理盲区。

企业常见误区:承包商资质审查把关不严,对其安全管理能力掌握不全。安全管理协议职责界定不清,刚性约束不足。日常管理存在内外有别现象,未将外包外租人员完全纳入企业统一管理体系。

实操建议:

1.严把准入与合同关口。建立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清单,实行不合格承包商清退机制。在合同中单列安全条款或签订专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职责及违约责任,严禁通过合同条款转嫁法定安全责任。

2.落实同标准管理要求。​将外包工程及外租场所纳入企业日常安全巡查范围。外包人员入场前,必须接受与本企业员工同等标准的安全教育;作业期间,必须执行与企业相同的危险作业审批和劳动防护标准。

三、狠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政策要义:重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法定要求。重点在于强化安全设施的源头设计和竣工验收,确保建设项目不带病投产,从源头上消除先天性安全隐患。

企业常见误区:受工期压力影响,前期安全论证不充分,设计与施工衔接不畅。施工阶段随意变更安全设施设计,未严格执行既定标准。竣工验收不够扎实,对关键防护设施核验不细。

实操建议:

1.严格履行法定审查程序。​对需进行安全评价的建设项目,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实施。安全设施设计未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不得开工建设;设计发生变更的,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

2.严格组织专项验收。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依法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工作应由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必要时可聘请专家参与,确保验收过程严肃、结果客观,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

【本期结语】

关键环节管控不力往往是事故滋生的温床。各企业要深刻汲取典型事故教训,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格落实危险作业审批监护、外包外租一体化监管以及建设项目三同时等法定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持续加固重点领域的防控屏障,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保障生产经营活动安全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