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饶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26-2027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园区函〔2026〕29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为做好我市省级经开区2026-2027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储备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和条件
根据《通知》文件精神,2026-2027年省级产业有序转移资金项目入库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独立)内符合条件的制造业项目申报入库,有关申报指南详见《通知》附件1中的“三、支持产业承接地区产业项目建设投产方向”有关内容。
二、项目入库工作程序
(一)抓紧开展项目申报征集。请潮州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饶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抓紧开展政策宣传,组织指导潮州港省级经开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项目)按有关文件要求和《通知》(附件1)中的入库申报指南开展“产业承接地区产业项目建设投产方向”入库申报,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将不予安排资金扶持。
(二)企业提交资料。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对照申报要求编写申报资料,装订成册(项目申报所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申报单位的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将纸质版材料扫描成电子版(U盘),于2026年7月22日前报至潮州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汇总并审查。
(三)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潮州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对申报企业(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出具关于项目(企业)在园区的四至范围、产业转移以及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的审查意见后,将企业入库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五份,附电子版<U盘>),审查意见、推荐文、项目汇总表、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加盖公章,一式二份)报送复核部门。
(四)对通过初审的申报项目进行复核汇总报送。饶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潮州港省级经开区范围内申报项目(支持产业承接地区产业项目建设投产方向)进行复核,出具关于项目(企业)在园区的四至范围、产业转移以及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符合性的审查意见后,于2026年7月27日前将企业入库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五份,附电子版<U盘>),审查意见、推荐文、项目汇总表、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加盖公章,一式二份)报送我局(项目服务科),逾期不予受理。
(五)项目评审入库。省级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实行总额控制,择优遴选项目予以支持。对饶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推荐的项目,市商务局将按有关程序组织开展评审,遴选符合要求的项目入选项目库,并按竞争性评审分数进行排序。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省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和申报指导。潮州港经开区管委会、饶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要结合《通知》有关要求,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指导潮州港省级经开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进行申报,及时解答企业关注问题和回应企业有关咨询。
(二)如实提交项目申请材料。项目申请单位对照省、市组织申报通知等文件要求认真准备,如实提交项目申报资料,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等负责,对申报材料中的复印件,需与原件相符,逐页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含骑缝章),并带原件供潮州港经开区管委会、饶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现场核对。已获得过重大先进制造业投资奖励、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或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等不得申报。同一申报主体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三)严把项目审核推荐关。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潮州港经开区管委会、饶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切实履行项目入库的推荐审核及项目管理主体责任,按文件要求进一步严把项目推荐审核关,对项目和项目入库申请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重点审查项目是否合规、规划环评施工等手续是否完备、用地是否落实、企业信用情况等,对项目审核推荐上报的结果负责。
(四)严守项目申报工作纪律。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县区有关部门、园区管委会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如认为本项目入库通知涉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可一并向我局反馈。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26-2027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园区函〔2026〕29号)
2.支持产业承接地区产业项目建设投产方向需提交材料清单
3.项目汇总表、绩效目标表
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潮州市商务局
2026年7月16日
(联系电话:市商务局项目服务科23989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