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县(市)财政局、党委宣传部,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5〕285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6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6〕86号)等有关要求,现将2026年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相应追加你市、县(市)和省级单位2026年度“2079903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预算指标。
请严格按照财教〔2025〕285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及时拨付使用中央资金,并落实全过程绩效管理要求,强化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监管,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资金使用高效安全。
附件:1.2026年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2.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2026年度)
浙江省财政厅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
2026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