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农业农 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农业事业发展(农机、畜牧、水产)中心、总工会、共青团、妇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技兴荆楚工程,推进我省农业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湖北工匠杯”技能大赛的通知》(鄂人社函〔2026〕57号)安排,举办2026年“湖北工匠杯”技能大赛——全省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暨第十一届全省农机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
本次大赛由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农业发展中心、省总工会、共青团湖北省委、省妇女联合会主办,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十堰市农业农村局、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承办,成立湖北省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名单见附件1)。下设办公室、技术保障组、裁判评判组、赛事仲裁组、现场监督组、后勤服务组等赛事保障机构,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农村厅科技与人才处。
二、比赛职业(工种)、标准及内容
(一)比赛职业(工种)。设农机操作工、无人机装调检修工(农用)、水生物病害防治员、动物疫病防治员4个比赛项目,均为单人赛,不设分组。
(二)比赛标准及内容。按照相关职业(工种)国家职业高级工(三级)或以上理论和技能要求,对接国赛标准并结合我省产业发展技术特征和市场需求实际,由组委会组织专家制定竞赛规则和技术标准,确定具体竞赛方案、技术文件和竞赛用题,具体内容见各赛项技术工作文件(另行下发)。
三、比赛安排
各比赛项目具体时间和地点根据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另行通知。
四、参赛条件及报名方式
(一)参赛条件
1.参赛选手需为湖北省境内县级及以下从事相关岗位工作1年以上的农业行业从业人员或在校学习1年以上的学生,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参赛人员应遵纪守法、政治合格、爱岗敬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操作技能。其他相关参赛要求,以各工种竞赛实施方案为准。
2.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技术能手”“湖北工匠”“湖北省技能大师”“湖北五一劳动奖章”称号(荣誉)的不得再以选手身份参加大赛。
(二)报名方式
1.各比赛项目报名方式,以具体实施方案为准。
2.各地按照各比赛项目具体实施方案的要求,将《选手报名登记表》(附件2)、《选手及领队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报至大赛组织委员会各赛项指定邮箱。
3.各赛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农机操作工、无人机装调检修工(农用)
联系人:吴勇,电话:18627091056
邮箱:hbnjxxk@163.com
(2)水生物病害防治员、动物疫病防治员
联系人:刘群,电话:027-88849892
邮箱:nfzxkjhzc@163.com
五、奖励措施
(一)获得各项目决赛前3名的选手,可按相关规定直接认定为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的可晋升高级技师;4至8名的选手,可按相关规定直接认定为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高级工的可晋升技师。前8名以外但排名在参赛人数1/2(含)以上,且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成绩均合格的选手,可按相关规定晋升相应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
(二)对获得各项目前6名,且为退役军人的选手,按照程序向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推荐参加各类退役军人评选表彰活动。
(三)对获得各项目前3名,且年满16周岁但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出生)的选手,符合申报条件的,按照程序向共青团湖北省委推荐参加各类青年评选表彰活动。
(四)对获得各项目前3名的女性选手,按照程序向省妇联推荐参加各类妇女评选表彰活动。
各工种比赛其他奖励,以各工种竞赛实施方案为准。
六、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组织优秀的选手参赛,营造良好的大赛氛围,让有情怀、有能力、有技术的选手脱颖而出。
(二)各地要做好组织选拔工作。
(三)其他事宜由大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附件:1.大赛组织委员会名单
2.选手报名登记表
3.选手及领队人员信息汇总表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湖北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
湖北省总工会 共青团湖北省委
湖北省妇女联合会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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