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广电总局直属有关单位、各实验室依托单位,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各网络视听平台,有关科研院所、高校,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人工智能+”发展战略,推动人工智能与广电视听领域深度融合应用,赋能行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决定举办第五届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人工智能应用创新大赛(MediaAIAC)。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及时间
主办单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承办单位: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
活动时间:2026年7月至2026年12月
二、赛道设置
本次大赛聚焦广电视听人工智能应用重点领域和创新场景,按照人工智能+内容、传播、服务、安全等应用场景,共设置9个赛道。
(一)人工智能+内容
旨在遴选广电视听内容生产制作场景中可落地、可验证、可推广的人工智能创新应用。
1.内容生成
面向电视剧、网络剧、微短剧、纪录片、网络综艺、短视频等内容生成场景,开展选题策划、大纲生成、人物设定、剧本脚本、分镜设计、画面生成、声音生成、动态预演、片段合成等应用,重点体现人工智能对内容生产全流程的赋能作用。
2.智能增强
面向广电视听内容修复和增强等应用场景,开展片源修复、画质增强、超分辨率重建、噪声抑制、色彩校正、背景替换、画面补全、帧率提升等应用,改善内容呈现效果和视听体验。
3.虚拟数字人
面向节目主持(非新闻类)、智能客服、内容讲解、知识服务、虚拟演艺、数字分身等场景,开展虚拟数字人形象生成、声音复刻、表情动作驱动、口型同步、姿态控制、实时交互、场景融合等应用,体现虚拟数字人在形象一致性、表达自然度、交互智能化、业务适配性等方面的创新成效。
(二)人工智能+传播
旨在遴选广电视听内容分发、用户运营、传播评估和国际传播等场景中人工智能技术赋能精准触达、传播优化、跨文化表达和效果评估等创新应用。
4.智能推荐
面向内容传播、用户运营和平台服务等场景,开展用户画像分析、智能推荐、传播路径分析、传播效果评估等应用,提升内容分发效率、用户服务体验和优质内容触达能力。
5.智能译制与传播
面向广电视听内容多语种译制与传播等场景,开展语音识别、字幕生成、机器翻译、智能配音、语音合成、语音克隆、情感语调控制、口型同步、声画对齐、文化语境理解、多语种内容生成、国际传播适配等应用,提升跨文化跨语种内容制作和传播能力。
(三)人工智能+服务
旨在遴选广电视听终端服务、适老化与无障碍服务等场景中人工智能技术赋能视听终端智能化、服务体验优化等创新应用。
6.智能终端服务
面向电视大屏、机顶盒、移动终端、车载终端、融合终端等视听服务入口,开展广电+政务、服务、商务等应用,提升服务智能化水平和用户体验。
7.适老化与无障碍服务
面向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群体视听服务需求,开展语音辅助、字幕增强、智能手语、语音转写、简化交互、智能提醒、无障碍播控和个性化辅助服务等应用,提升广电视听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和普惠性。
(四)人工智能+安全
旨在遴选广电视听内容安全、播出安全、网络安全等场景中人工智能技术赋能内容审核、运维保障等创新应用。
8.智能审核
面向广电视听制播、传输、分发、监管等环节,开展内容识别、风险判断、辅助审核、风险预警、AIGC生成内容检测、深度伪造内容鉴别和内容溯源分析等应用,提升内容智能审核效率与效能。
9.智慧运维
面向广电视听播出、传输、分发、覆盖等环节,开展运行状态监测、异常检测、故障预测、智能巡检、资源调度等应用,提升系统运行安全和运维保障能力。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大赛分为申报、初赛、决赛三个阶段。
(一)申报阶段
1.申报主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及时转发通知,广泛组织本地区相关产学研用单位以法人主体名义申报。广电总局直属有关单位、各实验室依托单位,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各网络视听平台、有关科研院所、高校、行业协会、相关企事业单位直接申报。
2.申报项目要求。每个单位牵头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10个,单个赛道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项目的合规性、真实性、材料完整性负责。
3.申报渠道及时间。各申报单位通过“科技视听”公众号或扫描下方二维码,以线上方式填写提交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24:00,届时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单位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完成申报。
(二)初赛阶段
由相关领域专家审查项目申报材料,按照统一评审标准对项目技术创新性、应用成熟度、示范价值和推广前景进行综合评价,遴选入围决赛项目。
(三)决赛阶段
按照大赛统一安排,以现场命题、完成指定任务、演示答辩等方式,专家评审组根据参赛项目的实际效果、业务价值、应用成熟度和推广潜力进行综合评定打分,按照成绩进行排序,遴选出相关等级并公示。
四、其他事项
同一参赛项目只能由一个完成单位牵头,不得多头申报或重复申报;一经查实,取消该项目参赛资格。如参赛项目由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相关单位须提前做好沟通协调,明确由第一完成单位作为牵头申报单位。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3个,并在项目申报书“主要完成单位”一栏内按顺序填写。因完成单位排序或申报主体产生纠纷的,取消该项目参赛资格。参赛项目主要完成人不得超过10人,且须按贡献大小排序。
大赛组委会联系人及电话:
侯松呈15987298668,王薇19201012281
特此通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6年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