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调整工作的通知》(办非遗函〔2026〕260号)的工作要求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39号)的有关规定要求,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近期组织开展了我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调整工作。
经保护单位填报动态变化情况、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出审核建议、文化和旅游部技术性审核、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评审,我省拟向文化和旅游部申请调整6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单位。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从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同时,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联系电话:0871-63611745
电子邮箱:ynwhtfyc@126.com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678号
邮政编码:650200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7月21日
附件:云南省拟申请调整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