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
为有序推进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经区政府批准,现将《昌平区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本方案中小麦种植保险、小麦完全成本保险和小麦种植收入保险区级保费补贴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其余险种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同时废止《关于开展2025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意见》(昌农发2025〔7〕号)。
昌农发〔2026〕8号关于印发《昌平区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北京市昌平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