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商务局、贵安新区投促局,各行业商、协会,各有关企业:

为推动我省餐饮企业提质发展,加强企业间交流合作,提升贵州餐饮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省商务厅将组织省内重点餐饮、咖啡企业参加第四届云南国际餐饮产业博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展会情况

1.展会时间:2026年8月8日至8月10日

2.展会地点:云南·昆明滇池国际会展中心

3.主办单位:云南省餐饮与美食行业协会、云南省烹饪协会

(二)展会简介

第四届云南国际餐饮产业博览会,以天养食材滇味飘香为主题,聚焦云南特色食材及国内龙头餐饮食材行业,为餐饮上下游企业搭建高质量经贸交流和投资合作的平台。本届展会展出面积达30000㎡,集中展示特色食材、酒水饮料、食品加工、餐饮食材及调味品、连锁加盟及餐饮投资、餐饮设备及食材生产加工包装设备、火锅食材及调味品、烧烤食材、餐厨设备等主题板块,聚焦餐饮食材全产业链发展,进行面对面、一对一供需直采。

二、参展范围及展品要求

(一)参展企业范围。全省范围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餐饮服务优质企业,优先推荐拥有自主品牌、创新能力强、市场潜力大、有开拓市场意愿的企业参展。

(二)参展展品要求。参展展品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知识产权相关规定,严禁假冒伪劣产品、侵权产品及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参展;展品需突出贵州特色与产业优势,兼具市场竞争力,重点推荐酸汤、咖啡、茶饮等品类。

三、支持政策

为鼓励企业参展,降低参展成本,对符合条件的参展企业给予以下支持:

(一)展位费用。由省商务厅统一协调安排特装展位,免收参展企业展位费(含特装搭建等费用)。

(二)宣传推广。突出贵州黔菜IP,通过官方平台及资源,集中宣传我省参展企业及特色产品。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市(州)商务局要充分利用好此次参展契机,将其作为推动本地餐饮业拓展省外市场的重要举措,广泛宣传动员,立足本地产业特色,深入企业做好组展工作,严把推荐质量关。各市(州)至少推荐1家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6年7月27日前完成辖区企业评分及初审。全省计划组织12家企业参展,最终名单按“优中选优、先到先得”原则确定。

(二)严格审核,严把入口。各单位要对报名企业资质、展品合法性、参展人员身份等信息逐一核实,确保参展企业信息真实完整,参展人员为企业合同制员工。近三年内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含税收违法、征信不良、债务违约、民事诉讼被告未结案等情况)的企业,一律不予推荐。

(三)规范报送,按时提交。请以市(州)为单位汇总填写《参展企业报名汇总表》(见附件1),并附《企业参展申请表》(见附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简介、参展产品图片、参展人员身份证及劳动合同等材料扫描件。以上电子版材料统一整理后,于7月27日12:00前发送至省商务厅。

(四)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各单位应及时向企业通报审核结果,督促获准参展企业按时参展,杜绝“审核通过后无故不参展”现象。要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展会纪律,合理安排参展行程,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展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各参展企业需提交参展总结报告(含参展成效、经验做法、问题建议等)。

(五)严守纪律,规范参展。各参展企业要严格遵守展会组委会各项规定,诚信参展、合法经营,严禁展区内违规销售、虚假宣传等行为。一经查实违规,将取消其参展资格,并纳入企业信用记录。

附件:1.参展企业报名汇总表

2.企业参展申请表

3.餐饮参展企业评分规则

2026年7月23日   

(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0851-88592923;邮箱:1264999756@qq.com)

附件1

参展企业报名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序号

市(州)

企业名称

企业注册

行业分类

参展产品

企业简介

企业联系人

企业

联系电话

企业分值

1

        

2

        

3

        

4

        

附件2

企业参展申请表

参加展会名称

第四届云南国际餐饮产业博览会

参展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人

 

办公电话

 

传真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参展人员姓名

性 别

部门

职务

联系电话(手机)

     
     
     
     

参展产品

 

备注:

请参展企业提交申请表时提交以下资料扫描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简介

(3)参展产品图片

(4)参展人员身份证及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市(州)商务局

意见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格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须有市(州)商务局意见,否则将视作无效。

附件3

餐饮参展企业评分规则

指标

指标标准

分值

企业年度营业额实绩(不累加,取最高得分)

上年度营业额达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0分

 

上年度营业额1000-5000万元人民币

30分

 

上年度营业额500-1000万元人民币

20分

 

上年度营业额200-500万元人民币

10分

 

上年度营业额200万元人民币以下

0分

企业所获荣誉奖项情况(不累加,取最高得分)

获得国家级餐饮、食品、服务业相关荣誉奖项

(如“中华老字号”、“钻级酒家”、“国家绿色餐饮企业”等)

25分

 

获得省部级餐饮、食品、服务业相关荣誉奖项

15分

 

获得地市级餐饮、食品、服务业相关荣誉奖项

8分

 

获得区县级餐饮、食品、服务业相关荣誉奖项

4分

企业资质与行业认证情况(不累加,取最高得分)

同时具备以下3类条件:1.合法经营资质齐全: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合格证等;2.持有3项及以上行业认证:如HACCP、ISO22000、绿色餐厅、五常法、明厨亮灶示范单位等;3.具备参展产品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专利(如菜品配方、设备专利等)。

20分

 

同时具备以上2类条件

10分

 

具备以上1类条件

5分

企业参展与市场拓展意愿(附加分,可累加)

企业曾参与往届云南餐饮或同类型展会

5分

 

企业已具备连锁经营或跨区域发展实绩

5分

 

企业有明确的品牌推广、新品发布或招商合作计划

5分

备注:

1.本评分规则适用于申请参加“第四届云南国际餐饮产业博览会”的餐饮企业;

2.企业应提供近一年度的财务报表、荣誉证书、资质认证复印件等作为评分依据;

3.对近三年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含企业本身及高管以上人员受到行政处罚、税收违法、征信不良、债务违约、民事诉讼被告未结案等情况)的企业,不予推荐;

4.参展企业应确保展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及展会主题要求;

5.评分结果将作为展位分配及活动参与资格的参考依据;

6.省商务厅有权对评分结果进行复核,并保留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