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相关企业、高等院校:

根据职称评审工作需要,晋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现征集工程系列机电、化工、轻工、纺织、电力、冶金、标准计量和检验检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请各单位予以大力支持,推荐评委若干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范围

山西省境内各有关部门、相关企业、高等院校。

二、评委库成员推荐领域

1.机电工程专业:机械制造、机械设计、车辆工程、材料加工工程、机电设备工程、电气工程、自动化、仪器仪表、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机器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

2.化工工程专业:化学工程、制药工程、精细化工、化工分析、化工新材料、生物基新材料、储能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等。

3.轻工工程专业:轻化工程、包装工程、印刷工程、食品工程、食品检验、酿酒工程、粮食工程、轻工制品(玻璃、陶瓷等)等。

4.纺织工程专业:纺织工程、染整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纺织材料等。

5.电力工程专业: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等。

6.冶金工程专业:冶金、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金属矿采选等。

7.标准计量和检验检测专业:质量技术管理、计量技术、标准化、检验检测(含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食品检验检测、药械技术检验检测、农业技术检验检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食品药品检查等相关专业。

三、评委库成员条件

评委库成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履职,作风正派,热爱职称评审工作,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3.具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4.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或相近相关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本系列(专业)副高级职称3年以上或具有正高级职称;

5.具备完成职称评审工作的能力,在聘期内有参加评审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6.已退休的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不再作为入库人选;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不得作为入库人选;不存在学术道德问题,没有信用不良记录,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四、注意事项

(一)推荐方式

1.个人自荐。符合条件专家可自行申报。

2.单位推荐。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统一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

3.推荐名额不设上限。

(二)填报要求

1.为了保证推荐专家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专家均需在《晋城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推荐登记表》(附件1)“所在工作单位意见”一栏中注明“情况属实,同意推荐”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组织人事部门章。

2.为精确细分专业便于开展评审工作,在《晋城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汇总表》(附件2)“擅长领域”一栏中,请各专家就本人擅长领域选填其中一项或多项,如有选项未涵盖的领域,可列举说明。

3.报送时间:2026年8月31日前

4.报送方式:无需现场报送纸质版,发送至指定邮箱(jcjxwrsk@163.com)即可。

邮件内容需包含:(1)汇总表;(2)推荐表(盖章后的PDF格式推荐表,为每人单面单页,不允许跨页)。为便于工作,请按以上格式要求发送。

联系电话:0356-2218779

    

晋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

2026年7月16日

附件:1.推荐表.docx
附件:2.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