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调整工作,现将调整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7月24日至7月31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我厅反映(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逾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祝雷;电话:0791-88916877;电子邮箱:jxfybhcc@163.com;邮寄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卧龙路999号省行政中心西8栋114室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邮编:330038。

附件:保护单位调整情况表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