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提升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数字贸易的决策部署,落实好商务部等6部门联合制定的《促进服务外包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市商务局、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天津海关制定了《天津市关于促进服务外包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做好组织实施。

                            市商务局       市委网信办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      天津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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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关于促进服务外包高质量发展

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促进服务外包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商服贸函〔2025〕670号),充分发挥服务外包在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拓宽就业渠道和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我市服务外包向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转型升级,特制定本措施。

一、推动示范城市能级跃升

(一)提升示范城市功能定位。建设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推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和市场需求,提升服务外包专业化、国际化和高端化水平,打造面向欧美日韩、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及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服务外包重要承载地。(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打造京津冀服务外包高地。加强与京冀重点园区和产业集群联动,引导信息技术服务、研发设计、后台运营和专业服务等业务集聚发展。(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优质载体服务能力(三)升级国家服务出口基地建设。推动国家数字、文化、人力资源以及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提质升级,增强在行业规则、标准制定和模式创新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支持拓展“文化+数字”“人力资源+数字”“中医药+数字”等服务外包新业态、新模式联动“出海”。(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经开区管委会、生态城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强化信息交流、区域合作、技术创新、人才培养等综合服务能力,鼓励平台市场化运营和模式创新,增强服务外包促进能力。(责任部门:市商务局)

(五)打造服务外包数字化基础设施。支持打造服务外包特色园区,支持加强算力、数据处理等新型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置,引导服务外包企业、创新型团队和专业服务机构集聚发展,构建“产业赋能+生态服务”模式。(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各相关区及滨海新区五大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发挥重点园区核心优势。支持各综合保税区、天开高教科创园、滨海—中关村科技园等园区发展保税维修和检测、研发设计、数据分析、平台经济等服务外包新业态,链接国际资源,提升园区专业化承载能力和国际化服务能力。(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天开园管委会)、天津海关、各相关区及滨海新区五大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数字服务创新引领(七)培育数字贸易产业集群。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积极申建国家数字贸易示范区。积极培育大模型相关的开发、训练、应用和运维等服务业务。支持影视、游戏、动漫制作等数字服务加快发展。(责任部门:市委网信办、市商务局、市数据局、各相关区及滨海新区五大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拓展数据服务产业链条。研究进一步扩大增值电信业务对外开放,支持电信服务及相关数字产业开放发展,探索培育境外数据存储、加工、交易的数据服务产业链。探索“来数加工”等服务新业态。大力发展以智能标注为特色的数据标注产业,提高数据服务能力。(责任部门: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数据局、市通信管理局、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深化“制造+服务”融合创新。加快数字化转型,鼓励云计算、超算、智算、数字孪生、人工智能等领域服务外包业务创新,积极发展云外包、平台分包等新模式。(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快发展设计服务外包。推动工业设计、服务设计与工程技术服务融合发展,支持企业与高校及科研院所共建服务设计中心和设计服务外包平台,争创国家级服务设计中心。支持企业牵头制定服务设计流程规范、交付质量和评价体系等标准。(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主体梯度培育机制(十一)引育服务外包领军企业。实施精准招商和定向培育,引进服务外包领军企业,强化产业生态主导力。支持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级服务外包领军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投资促进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壮大细分领域企业。支持建筑服务、运输服务、信息服务、数字文化等领域企业向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升级。支持领军企业通过技术输出、项目分包、标准合作等方式,带动中小企业融入全球服务外包产业链。(责任部门:市商务局)

(十三)培育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培育具备技术原创性和商业化潜力的高成长性企业,加大在研发、应用场景验证等环节的扶持力度。鼓励资本加大对科创型中小服务外包企业的投资力度。(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大投融资支持力度。优化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项目,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开拓市场、提升能力。加强与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对接,按市场化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给予支持。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在天津市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和交易流转体系的过程中,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订单融资等业务推广力度。(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商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天津金融监管局、天津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十五)拓展国际服务外包市场。与欧美日韩等发达经济体深化服务外包合作,积极开拓共建“一带一路”国家、RCEP成员国、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等新兴市场。用好中埃·泰达苏伊士经贸合作区等重点合作平台,促进服务外包企业“走出去”和国际服务资源“引进来”双向联动发展。(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强展会交流合作促进。依托商务部境外办展以及境内外重点专业展会、行业大会,组织服务外包企业开展专题推介和供需对接。依托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等平台举办专场推介会,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国际交流合作。(责任部门:市商务局)

(十七)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探索完善服务外包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机制,扩大保险覆盖面。支持企业提升应对汇率波动、国际贸易摩擦和地缘政治变化等风险的综合能力,推进服务外包企业结算便利化。(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商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优化产业发展生态与保障体系(十八)健全统计监测。落实《服务外包统计调查制度》,开展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健全服务外包统计监测机制,加强企业纳统和数据质量管理,强化统计数据分析应用,提升产业运行态势研判能力。(责任部门:市商务局)

(十九)完善行业标准。落实《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服务出口重点领域指导目录》,推动服务外包重点领域标准实施应用,支持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定、行业规则协商和技术规范输出,提升产业规范化和国际化水平。(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委、天津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强化人才支撑。创新培养模式,开展订单式、项目式人才培养。支持设立服务外包相关专业,引进国际化课程体系和优质师资资源。鼓励高校、职业院校参加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加强实践型、专业型、创新型、复合型人才培养。(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统筹政策保障。发挥天津市服务贸易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加强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推动数据共享,研究解决服务外包发展堵点卡点问题,统筹推进重点任务落实。用好国家和我市服务贸易、数字贸易、数字经济相关支持政策,形成政策合力,加大对企业、项目、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支持各区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做大产业规模。(责任部门:市服务贸易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相关区及滨海新区五大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优化发展环境。全面落实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和自贸试验区数据出境管理负面清单,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推动离岸服务外包增值税退(免)税政策落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咨询、涉外法律仲裁等专业服务体系建设,为服务外包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环境支撑。(责任部门:市委网信办、市商务局、市数据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税务局、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请各相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的跟踪评估,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