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
经市局党组会研究审议,决定对《六安市科技局关于印发〈六安市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六科高〔2020〕50号)予以废止,该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六安市科技局
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