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起草了《浙江省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6年8月28日(公示期一个月)前将书面修改意见以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我厅。

联系人:刘爱军,联系电话:0571-56269637。

电子邮件:1468965900@qq.com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29号

邮政编码:310020

 

附件:1.浙江省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附件1.浙江省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wps

2.起草说明

附件2.起草说明.wps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