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6年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财建〔2026〕161号)及省交通运输厅所提资金分配方案,现下达2026年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资金预算(第一批)(项目代码:10000025Z251305000001)。该资金收入分类科目列“1100314交通运输”,具体项目、金额、支出功能分类、绩效目标等情况见附件。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本资金列入了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请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督,提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严禁违反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将资金拨付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财政专户或代管资金账户、融资平台账户。

二、请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以及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印发的《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4〕367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预算和绩效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等工作,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同时,接受财政部河北监管局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1.2026年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资金(第一批)用于普通省道项目明细表

2.2026年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资金(第一批)用于农村公路明细表

3.2026年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资金(第一批)绩效目标表

河北省财政厅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