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沈阳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管理办法》(沈科发〔2025〕25号)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沈阳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备案工作,经自主申报、区县推荐、专家论证、会议审核和结果公示等程序,最终确定对24家市级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进行备案(名单见附件)。

各备案中试基地要有效发挥促进成果转化作用,持续提升中试服务能力,推进中试仪器设备对外开放共享,面向各类创新主体提供科技成果熟化、二次开发、工程化、工艺化研发等专业服务;建立完善运营管理制度,规范服务流程与服务标准,夯实服务质量保障体系;积极协同市、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落实日常管理、绩效评价等各项工作。

附件:附件:2026年沈阳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备案名单.xlsx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