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开发局经发局:

根据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以下简称《办法》)及省工信厅《关于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现就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或者创新型中小企业可申请2026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3年认定通过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根据《办法》规定,企业只需按照自身所获得最高一级称号参加复核工作,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免予本次复核,2026年申报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仍需参加本次复核)。申请企业应符合2026年印发的《办法》有关认定标准。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企业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点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去申报”进行申报。复核企业登录培育平台,点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去复核”进行复核。系统端口开放至8月25日。根据往年情况,个别企业忘记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登录账号、密码,建议申请企业提前登录平台确认账号、密码无误。

(二)县区工信部门根据认定标准,对企业申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初审通过的向市工信局推荐;

(三)市工信局对参评企业进行审核,将审查通过的企业在市工信局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汇总推荐上报至省工信厅。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工信部门要加大政策宣贯力度,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为申请企业提供便捷周到的咨询辅导和培训服务,引导企业自主申报。省工信厅、市工信局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业务,如有任何第三方机构、个人假借政府机构或公职人员名义向企业进行有偿服务的,一律视为诈骗,请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

(二)各县区工信部门要落实审核把关主体责任,完善审核流程,加大实地抽查和数据交叉核验力度,确保内容规范、数据真实、佐证材料完整,提高推荐质量。

(三)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前,原2023年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依然有效;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后,原2023年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自动失效,以该名单内企业为准。

(四)请各县区工信部门于8月28日前,将加盖公章推荐文件(含附件1、附件2)报送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处。各县区推荐行文(盖章扫描件)、汇总表(excel格式)以及企业系统提交的电子版佐证材料(请企业对照佐证材料清单,按序号逐一命名,存放在同一个文件夹中,请勿将所有佐证材料扫描在同一个文档中)按推荐顺序汇总后,同步报送。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87901037,账号问题咨询电话:12381。

各县区工信部门咨询电话:

高新区 65869522          经开区 63886102

新站区 65777276      安巢经开区 82363129

肥东县 67758626          肥西县 68848465

长丰县 66662991          庐江县 87389398

巢湖市 82613781          瑶海区 64496910

庐阳区 65699416          蜀山区 65597585

包河区 63357348

市工信局咨询电话:63537876

附件: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推荐汇总表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3.佐证材料清单

合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7月29日

 

(8月28日前)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3佐证材料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