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主导的产学研融通创新,以联合实验室为牵引加快推动融合协同“最高质效”破题,我厅制定了《关于创新联合实验室建设机制提升融合协同质效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7月27日

关于创新联合实验室建设机制提升融合协同质效的实施方案

联合实验室是企业主导的产学研融通创新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机制,是促进“政研学、校企地”协同融通的重要组织形态。为进一步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以创新联合实验室建设机制为切入口,加快推动融合协同“最高质效”破题,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决策部署,以联合实验室为牵引,联动推进创新联合体、委托研发等多种形式的协同攻关,推动院校企需求共挖共谋、人才共引共育、资源共投共用、技术共研共转,实现“高校+平台+企业+产业链”结对合作和“四题一评”协同攻关双机制联动,提升融合协同整体质效。

到2030年,全省选树300家左右标杆型联合实验室;依托联合实验室定向布局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突破500项以上关键核心技术难题,为打造具有强大竞争力、吸引力、影响力的一流创新生态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举措

(一)创新多元共建机制,夯实融合协同基础

1.探索多元建设模式。支持科技领军企业、龙头企业等联合高校、平台共同出资并共建研发团队,打造实体化运行的联合实验室,开展系统性、前瞻性技术攻关。支持龙头企业牵头,联合高校、平台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建创新联合体,开展产业链关键技术协同攻关。支持科技型初创企业通过委托研发、技术咨询等形式,与高校、平台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降低创新门槛,加速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

2.打造标杆示范。坚持“案例就是路径”,根据跨主体资源整合程度和产业链上下游协作深度,以及解决行业共性技术难题、成果转化应用、人才培养等成效,多维度评价遴选一批示范效应突出的标杆联合实验室。在全省重点实验室认定、人才项目和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等方面予以支持。

3.加强跨区域协同。深度融入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支持企业、高校、平台跨省域共建联合实验室,充分发挥省内大学科技园等产业创新平台作用,实现“全国研发、浙江转化”。跨区域协同共建联合实验室并实现成果转化落地的,纳入省标杆联合实验室遴选范围,可同等享受相关支持政策。

(二)创新协同攻关机制,提升融合协同质效

4.提升“四题一评”协同攻关效能。联动推进联合实验室建设与“科技副总”派驻,协助企业凝练需求、“精准出题”,并将其作为“科技副总”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发挥联合实验室平台优势,集成产学研多方力量“联合答题”,降低企业创新门槛。企业在共建联合实验室仪器设施、人才团队等方面的投入,可视同高新技术企业研究院、重点企业研究院认定的投入。支持联合实验室依托共建企业真实应用场景和生产验证环境开展“车间验题”,对符合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支持政策的,按规定给予保险补偿或应用奖励。

5.探索重大项目定向委托。对于企业实际投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符合战略导向、预期可取得重大成果的攻关任务,可定向委托该联合实验室或牵头企业实施。支持依托联合实验室凝练和实施一批前沿颠覆性技术项目,确能形成重大成果和突破的,纳入省“尖兵领雁”千项标志性成果项目实施计划。

(三)创新成果转化机制,打通融合协同通道

6.畅通“研发—验证—转化”链条。联合实验室产出的攻关成果,可纳入省级概念验证中心项目库,通过创新券等方式享受验证费用减免。依托联合实验室设立的定向委托项目,验收前原则上通过省级概念验证中心验证,验证报告可作为项目验收依据。

7.强化科技产业金融融合。推动各级科创基金对联合实验室定向委托的优质项目,在成果落地转化阶段给予重点支持。丰富创新保险品类,推广“安心保”等产品,支持各地按规定对投保的联合实验室项目给予保费补贴,降低企业早期研发风险与试错成本。

8.优化知识产权与转化服务。鼓励建立科研全过程知识产权管理机制,运用专利导航等手段提升科研水平,并及时开展专利布局。开通知识产权服务绿色通道,为联合实验室优质项目提供专利审查服务,针对高价值专利提供导航、申请、预审、维权、预警、质押“六合一”全流程服务。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安心屋”制度保障,支持联合实验室通过“先用后转”转化成果。

(四)创新人才引育机制,激发融合协同动能

9.创新柔性引才评价模式。推行“编制在高校、科研在实验室、薪酬由企业承担”的柔性用人机制。将科研人员在联合实验室的履职表现、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企业服务成效,作为职称评审、绩效考核、评优激励的重要依据。支持联合实验室探索“平台认定、政府认账”人才评价新机制,按规定享受地方人才支持政策。

10.深化项目制联合培养。支持联合实验室与高校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推行“项目制育人”试点,将实验室攻关任务作为研究生核心研究课题,相关成果纳入学位评审范围,定向培养高素质产业创新人才。

(五)创新评价激励机制,树立融合协同导向

11.强化考核激励。将联合实验室建设运行、产学研协同、产业赋能等成效,作为高校平台年度绩效考核、领导班子任期考核的重要指标,考核结果与项目申报、资金分配等挂钩,推动高校、平台主动精准对接产业需求、提升专业服务能力。

12.推行企业创新积分制评价。在“企业创新积分信息管理平台”中增设联合实验室专项标签,围绕研发投入、技术攻关、成果产出、人才共建等内容,对合作企业开展量化积分管理。将积分结果作为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参考,支持金融机构对积分靠前的企业,提升信用贷款额度、下调贷款利率,以评价助力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三、实施保障

省科技厅会同省级有关单位、地方政府联动推进联合实验室建设,强化政策支持与要素保障,凝聚联动协同工作合力。压实高校院所、科创平台建设主体责任,在人员配备、经费投入、场地保障、成果权益分配等方面制定具体保障措施。加强跟踪服务,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充分激发各类创新主体参与联合实验室建设、打造一流创新生态的内生动力。

本实施方案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