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评选第十二届广东专利奖的通知》(粤人社函〔2026〕21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决定组织开展第十二届广东专利奖评选工作。为做好我市创新主体申报组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第十二届广东专利奖设广东专利金奖(不超过20项)、广东专利银奖(不超过40项)、广东专利优秀奖(不超过60项)和广东杰出发明人奖(不超过10项)。其中授予发明专利的奖项均不少于同类别奖项的70%。

广东专利金奖、广东专利银奖、广东专利优秀奖,从中国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项目中评选产生。广东杰出发明人奖从中国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中评选产生。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专利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应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信誉良好,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一)广东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权人或者实施单位;

2.申报专利在开展评选活动通知发文日前一个月,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

3.该专利权有效、稳定,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专利权也未处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

4.该专利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或者设计独特,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5.该专利技术及其产品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及环保政策;

6.针对该专利有相对完善的保护措施;

7.该专利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或者广东专利奖;

8.各申报单位同一技术领域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2项。发明、实用新型项目按照国际专利分类法(IPC分类)分为机械、光电、材料、电学、通信、化学及医药7个专业组,外观设计单独设组。

(二)广东杰出发明人奖申报条件

1.申报人为本省行政区域内常住的中国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2.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

3.申报人从事技术创新工作(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广东杰出发明人奖的候选人);

4.申报人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较高的发明创造能力,并且为获得授权专利的第一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5.专利已实施或运用,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对促进相关领域技术进步具有实质性贡献;

6.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或者发明人资格纠纷;

7.申报人未获得过广东杰出发明人(广东发明人)奖。

三、申报材料

(一)广东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申报材料

1.《广东专利奖申报书(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项目)》或《广东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专利项目)》;

2.专利证书;

3.专利公告的说明书,即授权公告时的扉页、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其附图,或外观设计图;

4.专利登记簿副本,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还需提供独立的专利权评价报告或者新颖性检索报告;

5.实施单位单独申报时,要提供专利权人放弃申报的书面声明及对该专利享有合法实施权的文件,如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及备案证明等;

6.专利权人或实施单位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可以共同申报,或通过协商由部分单位申报,放弃申报的单位要提供放弃申报的声明;

7.经济效益证明,要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社会效益说明,要加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9.特殊产品的市场准入证明(特殊产品是指直接关系到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项目,如动物实验、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市场准入证明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在未获得主管行政部门批准之前,不得申报广东专利奖);

10.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样品或实物照片;

11.申报单位为企业的,要提供营业执照;申报单位为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12.申报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如获得资助、获奖、商誉情况等。

(二)广东杰出发明人奖申报材料

1.《广东专利奖申报书(广东杰出发明人)》;

2.申报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居住证等;

3.专利证书及专利登记簿副本;

4.申报人从事技术创新工作的履历及继续从事技术创新工作的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5.专利技术经济效益证明,要加盖单位的财务专用章,重点说明销售额、利税、出口额等经济指标;

6.专利技术社会效益说明,要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专利技术生态效益及促进相关领域技术进步的证明材料;

8.申报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如获得课题资助、获奖情况等。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在本单位通过网络或书面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申报。

申报广东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及广东杰出发明人奖,通过“省市场监管局财政资金管理平台”(网址:https://amr.gd.gov.cn/zscq/review-meeting/Account/login,以下简称平台)完成,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首次登录平台需自行注册,凭注册账号密码登录,按平台提示完成申报书填写及附件上传。(操作手册可在平台“首页”的“通知公告”栏下载后,进行查阅。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17:00。

申报单位还需填写《项目推荐理由》(详见附件6),于8月31日前报送至市局邮箱:zscqcjk@huizhou.gov.cn。

其他工作程序详见附件1。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发动。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广泛发动,积极动员辖区内的优秀企业、高校院所和发明人积极申报,重点鼓励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优质专利项目参评,同步做好申报单位指导工作。

(二)严格考察。待广东专利奖候选项目、发明人候选名单确定后,各县(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候选项目的全部专利权人、申报单位和发明人(设计人)以及候选发明人考察事宜,按照有关规定征求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意见,详见附件1。

(三)严守纪律。广东专利奖评选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廉洁高效”和“自愿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原则,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借评选之机牟取任何利益,严禁增加申报单位和个人的负担。

广东专利奖申报咨询联系人及电话:尹培豪、马君然,020-89859005,020-37602161;

省市场监管局财政资金管理平台技术支持联系人及电话:董斌,020-87783823;

市市场监管局申报推荐工作联系人及电话:陈凤鸾、左广峰,0752-2831292。

附件:1.广东专利奖工作程序

      2.广东专利奖申报书(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项目)

     3.广东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专利项目)

     4.广东专利奖申报书(广东杰出发明人)

     5.征求意见表

     6.项目推荐理由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9日

附件1-6.pdf